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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兰屯市:城管执法局规划监察阳光办案彰显和谐执法

中城网2010-04-22 11:09:22

 

    人民城市网2010年4月22日内蒙古扎兰屯消息(扎兰屯市城管执法局“和谐城管”宣传信息员 苗现存)扎兰屯市城管执法局规划监察阳光办案彰显和谐执法。

    为切实加强城乡规划监察工作,将查处违法建筑落到实处,实现办理城乡规划监察案件的公开化、透明化、制度化,彰显政务公开,有效的维护城乡规划的法治性、严肃性、权威性,内蒙古扎兰屯市城管执法局规划监察阳光办案彰显和谐执法。

    城乡规划监察阳光办案制度包括查处台账制、案件日报制、周一例会制、月末清案制、责任追究制、举报奖励制等六方面内容。查处台账制要求各执法中队建立查处违法建筑日记台账,每查一起违法建筑都要记录在册,记录案件基本情况,附违法建筑的影像资料。案件日报制要求各执法中队每天将查出的违法建筑报分局局长,分局局长根据实际情况,签署处理意见,报分管局长审批后处理,对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应当予以拆除的,报局长审批后,统一组织行政强拆。周一例会制要求每周一召开由主要领导和分管局长及规划监察队员参加的规划监察会议,并由分管局长通报上周查出的违章建筑情况、处理意见及处理结果,一周一清,阳光办案。月末清案制要求各执法中队每月末对本月没有办结的违法案件进行统计清理,并一一详细说明,由领导班子共同研究,依法作出处理意见,对重大特殊案件还要上报分管市长,经领导审定后依法结案。责任追究制规定对瞒报、拖报、虚报、漏报的责任部门以及责任人,按双百分考核办法,扣减考核分数,对因瞒报、拖报、虚报、漏报而未及时处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执法队员,停职检查,环节干部就地免职,班子成员要在大会上检讨并负渎职责任。涉及班子成员家人抢建的违章建筑,班子成员负责劝其拆除,不能自行拆除的,统一组织强制拆除,不留情面。举报奖励制:面向社会聘请各办事处居委会主任、城建助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城管义务监督员,并建立举报和奖励制度。

    扎兰屯市城管执法局自开展城乡规划监察阳光办案制度以来,公开办案流程和服务承诺,接受社会监督,注重标本兼治,切实维护城乡规划权威。对建设项目审批后从项目定位、主体造型建设和外饰面整修进行“三段式”全过程跟踪管理,加强巡查,防止批小建大、批低建高、批少建多行为发生。对无审批手续的建设行为,遵循“严格管、重点查、立即停、坚决拆”的原则,采取“白加黑”工作法即白天与黑夜以及“五加二” 工作法即周一至周五和周六、周天的不间断监控,严格管控居民小区比较隐秘的地带和规划拆迁地段的违法建设行为。对违建早发现、早控制、早拆除,既减少了当事人的损失,又降低了工作难度。在市区24个社区选聘社区规划监察协管员,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在拆违工作中,以构建亲民城管、文明城管、和谐城管为目标,力求做到有情操作,文明执法,做到违建拆除温情化。截止发稿时,在既往拆除现场,没有一次受到当事人及其亲属的阻挠,没有听到一句攻击谩骂的话语,更未发生一起暴力抗法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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