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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城管执法局规划执法推行“五项”负责制

中城网2010-04-27 08:25:27

 

   人民城市网2010年4月27日山东泰安消息 (泰安市城管执法局“和谐城管”宣传信息员 赵为民)泰安市城管执法局规划执法推行“五项”负责制。

    为有效遏制辖区内的违法建设,泰安市城管执法局强化执法责任,推行“五项”负责制,规划执法成效显著。一是主管责任人负责制。由分管局长长主管,全面负责城区内的规划执法工作,直属单位分管副局长(副大队长)及规划骨干协助工作。二是巡查责任人负责制。巡查时指定专人负责,加大巡查力度,强化巡查密度,对辖区内违法建设进行严格排查,严密监控,不留死角。三是案卷责任人负责制。要求违法建设一般程序案卷制作人层层把关,程序不减,步骤不省,确保案卷质量。四是流程责任人负责制。案卷立案上报及批转,均由内勤人员负责,做好登记,防止案卷流失。五是结案责任人负责制。由案卷制作人督促当事人尽快执行上级的决议,并将当事人执行情况及时上报,认真填写结案表,完善材料,尽快案卷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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