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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店不能如此经营“美丽”

中城网2010-05-10 09:51:44

近日,天气晴朗,部分沿街的花店在门前人行道上“马不停蹄”的干起活来,削残枝,去落叶,插瓶花,败叶残花横扫一片,影响城市市容市貌,也阻碍交通,存在安全隐患。

“花店的这种肆无忌惮行为,太损坏我们城市清洁的形象了。”一路过的市民说,“花美,可惜该类行为太不美了,生意好也需要文明经商的。”

城管新安江中队负责人表示:花店的这种超门窗进行店外作业行为严重违反了《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沿街和广场周边的经营者不得擅自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中队队员在巡查中一经发现此类现象,立即对当事人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在此,城管部门也提醒各商店经营者,生意兴隆也需文明、合法经商,自觉维护城市容貌是每一位市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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