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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城管深入调查走访 妥善解决纠纷

中城网2010-05-26 16:40:04

 

    人民城市网2010年5月26日广西玉林消息 (玉林市市政市容管理局“和谐城管”宣传信息员 梁艳丽 梁 惠 潘凤添)玉林市城管深入调查走访,妥善解决纠纷。

    玉林市市政市容管理局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专门调查处理领导小组深入调查走访,解决小区业主纠纷。

    位于玉林市广场东路的某小区共建有9幢住宅楼,但却一分为二进行局部物业管理,为了小区修建围墙及门卫室的问题,双方业主到处上访、投诉,使矛盾不断深化。

    据了解,该区1-5号楼住户处于无物业管理的状态,多户被盗贼入室偷窃,考虑到住户的财产安全、环境卫生等各方面原因,这些住户强烈要求开发商建设物业管理用房,聘请专业物业公司进行管理。2010年1月,物业公司在未办理有关规划许可手续的情况下,在小区靠广场东路入口处建设两间门卫室作为物业管理用房。门卫室建成后,入口处宽4.7米,不影响车辆出入小区,但7、8、9栋业主认为该门卫室严重影响小区业主行车出入,特别是对作为消防主通道的大门门道造成严重堵塞,成为消防安全的极大障碍,强烈要求拆除该违规搭建,保证消防安全,还小区内部道路通畅。接到投诉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多次深入小区进行调查,但由于双方互不相让,虽经社区和支队多次调查、调解都无法解决。

    为妥善解决此问题,2010年4月27日,市政市容管理局召开专题会议,并成立了以韦超才副局长为组长的专门调查处理领导小组,由二大队冯大队长带队深入该小区调查处理。调查处理领导小组经多次走访宣传,认真地做相关业主的思想工作,并多次组织双方召开协调会议,要求双方顾全大局,尽快解决问题。最后,经多方努力,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如下协议:一是维护小区原状,保留小区内围墙(含内门卫室);二是保留人民东路小入口处的门卫室;三是保留围墙(含内门卫室)年限应与小区内楼房所有权年限一致(70年);四是小区内围墙以外的一切纠纷与小区6、7、8、9幢楼居民无关;五是小区内出入口通道均为双方拥有,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或限制另一方出入。协议由双方业主委员会签字盖章生效。至此,双方历时半年的纠纷,在城管部门和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终于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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