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管理办法》出台
中城网2020-07-13 18:40:07
为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促进园林绿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住建部《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市委、市政府《石家庄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石家庄市园林局制定并印发了《石家庄市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管理办法》。
《办法》共分八章三十八条,从园林评价体系的应用、评价对象及组成、评价机构、评价程序、异议处理、罚则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办法》的发布,对于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增强企业诚信意识,加强行业自律,推动我市园林绿化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意义重大。《办法》明确,对园林绿化施工和养护项目的市场行为和工程建设事中事后行为开展综合评价,对企业的基本信息、奖励情况和不良行为等方面进行分类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园林绿化企业招投标的一项重要参考。
据了解,评价信息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数据来源的准确性,做到信息完整、准确、及时。同时,对企业弄虚作假行为、评价实施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惩罚措施作出了具体规定。
阅读全文:http://www.sjz.gov.cn/col/1577843045360/2020/07/13/15946029098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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