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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城管执法局建立四项机制 落实执法责任制

中城网2010-07-15 11:23:21

泰安市:城管执法局建立四项机制 落实执法责任制

   人民城市网2010年7月15日山东泰安消息(泰安市城管执法局“和谐城管”宣传信息员 赵为民)泰安市:城管执法局建立四项机制落实执法责任制

    一是建立行政处罚三级审查机制。凡行政处罚案件经各直属单位初审后,报局法规科严格审查、把关,再报分管局长审批签字。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由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做出处理决定。

    二是建立执法工作三级督查机制。实行督查工作“一把手”工程,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督查,建立了城管执法三级督查的日常督导机制,即局领导对分管单位进行督查,市局督查队对局属各单位工作进行督查,局属各单位对所辖基层执法所(中队)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查纠,严肃处理。

     三是建立行政执法三级考核机制。全面推行城管执法目标责任千分制考核,实施行政执法三级考核机制,即市局考核领导小组对局属各单位的执法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局属各单位对所辖各基层执法所(中队)进行检查考核,各基层执法所(中队)按所包路段对执法人员进行考核。

    四是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制定完善了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等,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努力实现执法的合法、合理、公平。坚持做到“四公开”,即职能公开,决策公开,流程公开,人员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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