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玉林市:城管局合理安排科学设置中秋节商品展销摊点
中城网2010-08-30 09:38:26
人民城市网2010年8月30日广西玉林消息 (玉林市市政市容管理局“和谐城管”宣传信息员 梁艳丽 梁 惠 袁伟林 覃钦全)玉林市城管局合理安排科学设置中秋节商品展销摊点。
一年一度的中秋节日将至。为营造祥和、繁荣的节日氛围和整齐有序的市容市貌,方便广大市民群众购物,增加玉林特色的节日商业文化气氛,解决往年中秋节期间摊点设置供不应求的问题,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第九大队根据往年的经验和玉林城区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好2010年中秋节商品展销摊点科学设置工作。
2010年中秋节商品展销摊点的设置工作,按“集中安置,统筹兼顾”的原则和“市场化运作,物业化管理”方式组织实施,即设置专业市场和适当安排零散摊点相结合,对专业市场实行市场化运作、物业化规范管理。
第一,以市场化运作、物业化管理方式集中设置中秋商品展销点:1、东门商业广场展销点。在东门商业广场东北角位置设置,拟设置60个摊位。2、文化广场南路展销点。在文化广场南路西段(即得利宾馆后面路段)北面一侧设置,拟设置60个摊位。3、江南公园、体育馆广场展销点。在体育馆广场东北角人行道、沿江路人行道及江南大道两侧人行道上设置,拟设置150个摊位。
第二,适当设置部分零散摊点:1、有店铺的业主,在中秋节期间需在店铺前临时占道经营中秋商品的,视道路现状情况,在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况下,原则上经审批核实后准许临时占道。2、在教育中路、广场东路、民主中路等路段以及市场周边适当的位置设置少量零散摊点,以方便市民群众的购物,对中秋期间购物的人流、车流起到分散、疏导的作用。
第三,抓好统一管理:1、对中秋商品展销摊点集中设置的展销点,统一审批给物业公司组织安置摊点并实行物业化管理,即物业公司在指定的地点,经审批同意并缴交占道费后,统一组织设置摊点,发放统一规格的雨阳蓬给经营摊点使用,并做好相应的物业管理工作。2、对经审批设置的零散摊点,要求经营业主落实“摊前三包”责任,不得擅自改变占用地点和面积,以确保市容秩序和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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