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安市:城管执法局借力司法保证执法效力
中城网2010-10-13 07:35:40
人民城市网2010年10月13日山东泰安消息(泰安市城管执法局“和谐城管”宣传信息员赵为民)泰安市城管执法局借力司法保证执法效力 。
拒不执行城管的执法决定,将可能被提交法院强制执行。泰安市城管执法局出台相关规定,在全省城管执法系统率先引用“司法强制保障”模式,这将成为解决城市管理中有法不依、暴力抗法问题的制度化措施。
泰安市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介绍,近日,泰安市城管执法局重新制定了《泰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自由裁量标准》、《泰安市城管执法局行政执法责任制》等相关规定标准,其中城管执法局决定用“司法强制保障”形式来破解城管难题。也就是说,把城管系统的强制执法工作“接力”给当地的市区法院。具体实施流程是:执法人员向违规的经营业主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营业主不服从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泰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城管执法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依据此规定,占道经营并在法定期限内不缴纳罚款的当事人有可能收到法院的传票。
同样,店面排放的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被查处后拒不缴纳罚款等行为,都属于城管执法非诉案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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