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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县城管执法(市容)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两项法规制度

中城网2010-10-19 08:55:39

    10月18日下午,县城管执法(市容)局召开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办发〔2010〕16号)、《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中办发〔2010〕15号)和《关于转发<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两项法规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办发〔2010〕55号)。

    党组书记、局长付长奉在会上要求,全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要认真学习,吃透精神。全局党员干部都要深刻领会两项法规制度的精神实质和重要意义,熟知各项具体要求,切实增强如实报告的自觉性。二要端正态度,正确对待。《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明确了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必须报告个人事项的十四项内容。《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要求国家工作人员如实报告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有关情况。这既是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严格要求,也是对领导干部的关心和爱护。每位领导干部都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按规定要求如实报告,不得弄虚作假,隐瞒不报。三要把握时间,及时报告。中央明确规定,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每年一次,具体时间是每年年初。全局同志一定要掌握好报告时间和报告内容。付长奉还要求,局办公室切实抓好两项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注意了解新情况、新问题,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

    会上学习宣传贯彻两项法规制度领导党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传达了文件精神。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炳辉及股室、二级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钱荣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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