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山市:以人为本和谐拆除违法建筑
中城网2010-12-03 15:11:39
人民城市网
核心提示
正当全国许多地方因强制拆除非议不断的时候,中山“两路一房”专项整治行动却实现了37处违法建筑和谐拆除,79处擅自改变用途的房屋恢复了原状。专项行动没有发生一起暴力抗法事件,没有实施一次强制拆除,整个过程没有发生一次群众上访。“和谐拆除”的过程都经历了什么?“零投诉”的成果是怎样做到的?“以人为本,和谐拆除”的成果给我们怎样的启迪?
▲为什么要整治?
违法建设破坏城市形象
城桂路和长江路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而成为中山的一个“门面”。去年以来,市城管执法局在五桂山保护区和长江路沿线共拆除违法建设32宗,面积高达4600平方米,遗憾的是,从去年12月份市政府办公室的调查统计数据来看,违法建设依然存在,并有蔓延趋势。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仔细对城桂路和长江路沿线调查发现,长江路沿线(集中在东区段)各类违法建设多达25间,占地756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达7860平方米,主要经营石材店、花木场。而城桂路沿线各类违法建设多达30间,占地91824平方米,建筑总面积高达10985平方米,主要经营餐厅、驾校。
针对这些情况,今年7月中旬开始,为期四个月的“两路一房”(两路:指城桂路和长江路;一房:指违法变更用途的底层住宅和车房)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展开,准确的整治范围包括,长江路沿线各类占用当地经联社集体土地的闲置地、市政府尚未开发使用的预留地和私人、单位购置的建设用地,用于经营石材店、花木场、养殖场等行业的违法建设;城桂路沿线各类占用村集体用地,林木场、私人用地,用于经营餐厅、食店、购物点等行业的违法建设;城区范围内居民擅自变更、改建建筑物用途,将底层(单)车房、住宅用于出租或经营场所违法行为。
市委、市政府期待通过“两路一房”的专项整治,阻止城桂路和长江路生态环境的日益破坏,提升中山的城市形象。
▲具体到哪些目标?
违建62宗违改536间
在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根楷多次指示要确保整治成效。市政府将“两路一房”整治列入年内重点督办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邓小兵、市政府副秘书长吕东玲先后召开5次工作协调会和现场办公。
7月初,市政府再次召开“关于整治城桂路、长江路违法建设及城区物业违法变更用途的攻坚会议”,这标志着影响城市形象的“两路一房”违法建设整治进入实质阶段。会议当天,包括东区办事处、五桂山办事处、市公安局、城管执法局在内的10余个相关职能部门和镇区的有关负责人参会议事,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邓小兵要求各单位在“两路一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指挥下,以人为本,脚踏实地,狠抓落实,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治任务。
当天,按要求完成调查摸底工作的各镇区负责人,逐个向“两路一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做了汇报。各镇区上报的“两路”违法建设共有62宗,经领导小组审核,决定对其中37宗进行立案拆除;而各区上报“一房”案件共涉及536间房屋,其中决定恢复原状的有79间。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两路一房”的整治工作。陈根楷多次指示要稳妥、有力推进整治工作,并反复要求抓落实。为保证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政府也制定了相关措施,对在“两路一房”整治过程中,发现党员干部实施违法建设、逾期不自行整改、不配合拆除的,将交由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
▲可以不强拆吗?
耐心工作实现“零投诉”
11月26日,市政府召开“两路一房”专项整治行动总结大会。大会宣布,过去的四个月内,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成功拆除了城桂路、长江路上37宗影响城市形象的违法建筑,城区79 宗擅自改变功能的房屋被恢复原状。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邓小兵说,“两路一房”实现“零投诉”整治,经验值得总结。
总结经验时,市政府副秘书长吕东玲说,整治行动中,相关镇区和部门制定了“以人为本,和谐拆除”的详细措施,做了大量的工作,37宗(面积3.1万平方米)违法建设,包括城桂路大公鸡酒楼、利马山庄、百盛山庄以及长江路绿华园酒楼等存在安全隐患,影响自然生态和造成环境污染的违法建设被成功拆除,其余25宗整改后予以保留。同时,城区各办事处对城区底层物业擅自改变功能,用于经营商铺、出租屋、食店的行为进行摸底调查,共上报违法改建536宗。通过四个月的工作,至今79宗已恢复原状。其余457宗已全部整改完毕,达到了对城区底层房产物业规范管理的目的。而这些都与参与者的耐心细致、以人为本的措施有关。
市城管办主任李健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两路一房”整治过程中,要求执法人员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一定要贯彻人性化执法的理念,体谅经营者的难处,并协调有关部门为自愿拆除者提供方便。并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没有进行强拆,因此,才取得无强拆、无暴力抗法、无群众上访的“三无”整治效果,整治工作确实得到了群众的广泛理解和支持。▲采取怎样的措施?
8企业被强制停水停电
整治措施还包括自拆和强拆,停水和停电等,确保按时完成拆除工作。同时,“两路一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还确定了自拆的时间范围,以及停水停电措施的使用条件。而这些措施都融入了以人为本的理念,给业主留足了整改和拆迁的时间,但不会无限制拖延。
10月21日中午,三个女孩结伴到城桂路上的星华山庄准备吃烧鱼餐,发现有师傅在鱼池里抓活鱼,却告诉她们:“没得吃了!”。三个女孩颇为不解。当天,东区“两路一房”整治小组就对包括星华山庄在内的8家违法建设企业实施了强制性停水停电措施,同时停水停电的还有6家擅自改变住房用途的住户。
两个月前,经调查甄别,东区沿长江路和城桂路有30家违法建设企业被列入整治拆除的名单。此后,东区办事处“两路一房”整治小组的工作人员多次上门给业主做拆除动员工作,其中22家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拆除了违法搭建。整治小组对8家没有任何自拆行动的违法建筑企业采取了停水停电措施。
▲“大公鸡”能拆除?
最后期限,“大公鸡”自行拆除
建筑面积达1700平方米、占地7000平方米的违法建筑——城桂路大公鸡酒楼一直备受关注。这不仅在于它曾经创造的超乎想象的人气,更在于它被列入城市 “两路一房”整治拆除名单后,业内的密切“注意”。一些同时被列入拆除名单的同行,在工作组做工作时都曾喊话:“如果你们能拆掉 ‘大公鸡’,我们就自己拆除!”
“大公鸡”能按时顺利拆除吗?为使“大公鸡”顺利顺心拆除,东区的城管执法人员和办事处的工作人员早在8月份就开始做老板的工作,但老板一直不肯配合,基本处于“敌对”状态。也难怪,生意正浓,1000多平方米的房子说拆就拆显然很难让人接受。不过,相处的时间长了,当“大公鸡”的老板知道市政府要拆除时,原则上也就同意了。接下来,从协助酒楼拆除到帮助酒楼重新选址,东区办事处和城管执法部门都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切就绪后,自行拆除大限即将到来之时,“大公鸡”开始按约定拆除。在“大公鸡”的带动下,周围一些违法建筑的业主开始自行拆除,个别没有自行拆除的,也跟“两路一房”领导小组签订了自行拆除协定。
▲结束还是开始?
“两路一房”整治仅仅是开始
在“两路一房”专项整治总结大会上,记者得知,37宗违法建设和谐拆除,79处擅自改变用途的房屋恢复原状,这样的成效并不意味着整治行动结束,从某种意义上说仅仅算是开始。毫无疑问的是,中山不仅城桂路和长江路存在乱搭乱建的非法建筑,其他许多道路的两侧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而擅自改变底层物业用途的情况也不仅存在于城区,其他镇区也大范围的存在。接下来,只是巩固阶段性整治成果都需要加倍的努力。
城管办主任李健生建议各镇区严格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土地管理共同责任制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从源头上加强对违法建设的预防,从日常工作中加强对违法建设的管理,这就需要我们加强执法巡查,发动群众参与举报违章,设立24小时投诉电话,高度重视群众反映的问题,逐宗查处和做好复查工作;另外,我们还必须完善信息共享,建立违法建设案件查处协调工作机制;而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督促和检查,对国家干部和公职人员参与和包庇违法建设的行为介入调查;供水供电部门对违法建筑不予通水通电;同时,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环保、税务、消防等部门对违法建设不得发放证照,已经发放的予以收回或不予续期,违法发放有关许可证照、违规办理核准事项的,应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如果我们从源头上做好了预防工作,违法建筑行为人就不会存在侥幸心理。
■记者手记
以人为本是"和谐拆除"之道
从四川成都居民唐福珍事件开始,江苏东海、盐城,北京海淀,山东胶州,福建泉州,黑龙江东宁先后都发生拆迁户自焚事件。而导致一死两伤的江西宜黄拆迁自焚事件,则将拆迁者和被拆者的矛盾推向了全国关注的焦点。
毫无疑问的是,没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被拆迁者愿以生命的代价对抗拆迁行为,其目的也不仅仅是为了争取更多的利益,而是包含了对拆迁者人性拆迁的希望。假如拆迁补助合理,被拆迁者的利益没有受到严重的侵犯,没人愿意用生命去和拆迁者博弈。
再说中山"两路一房"违法建设的拆除与整改。整治行动开始之前,依照方案,拆除大限内仍不能自行拆除的,城管执法部门将不得不采取强制拆除的措施。但直到行动结束之前,"和谐拆除"依然是主旋律,而没有轻易使用"强制拆除"的措施。究其原因,并不是没有强拆的机会,而是执法人员一直不停地给业主做工作,并为他们创造可以自行拆除的条件,直到37 宗违法建设顺利拆除。
为何拆迁自焚事件频发?为何暴力抗法不止?究其原因,除极少数业主乘机敛财之外,大多业主没有自拆的条件,拆除了他们的房屋,他们就不知道去哪里生活,这种情况下,极端事件就会发生。因此,"以人为本"给业主创造良好的自拆条件,是"和谐拆除"的根本。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邓小兵,市政府副秘书长吕东玲,市城管办主任、城管执法局局长李健生率有关部门和单位人员到原大公鸡酒楼所在地检查违法建筑自拆情况。
网友评论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