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漳州市:市城管局强化“荔枝海”和水仙花原产地生态保护工作
中城网2010-12-22 11:09:42
人民城市网2010年12月22日福建漳州消息(漳州市城管执法局“和谐城管”信息宣传员 周颖 严凯勇)漳州市城管执法局强化“荔枝海”和水仙花原产地生态保护工作。
为了加强漳州市区“荔枝海”和水仙花原产地生态保护,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局根据所承担的职能和工作实际,提出三条措施加强对“荔枝海”和水仙花原产地生态的保护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积极推行前置管理模式。加强规划区域内的规划监察工作,牢固树立前置管理理念,全面开展城市规划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建立以“抑制苗头在先、强制拆除在后”为主导的行政执法机制,下足功夫开展行政指导工作,不断增强群众城市规划管理意识、法律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尽可能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化解矛盾在萌芽状态,推动“荔枝海”和水仙花原产地生态保护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加强沟通协调,落实部门共管责任机制。进一步落实漳州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土地执行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的有关要求,继续加强与辖区政府、规划、建设、国土资源、公安等相关部门及保护区内各行政村的沟通联系;对在保护区内发现未经用地审批非法占地建设或已取得用地批文却违反城乡规划的违法建设行为,我局将先行采取措施予以制止,通过“部门告知”制度,及时告知相关部门,做好协同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坚决予以查处,构建防控网络,形成执法合力,推动共同管理。三是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统一思想,深化对“荔枝海”和水仙花原产地生态保护重要性的认识,明确控制保护范围,依据《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保护区内的建设行为,加强巡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有效遏制违法抢建行为,对在保护区范围内违法新建、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坚决依法查处,切实维护好保护区的生态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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