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路摊贩与民生城管
中城网2011-03-31 07:40:05
马路摊贩与民生城管
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项宝喜 胡宝成
关注民生、扩大就业是政府工作的一个重点。随着经济体制转轨,城市面临的就业压力增大,下岗失业人员、老弱病残、失地农民进城和外地来甬的“淘金者”,在城市中形成了庞大的无证流动商贩群体,这个群体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给城市管理造成“困局”,为破解“城管困局”各地采取了不少措施,譬如有的实行“军事化”管理,有的购置“现代化装备”,有的推崇“眼神执法”,还有的设立“城管委屈奖”等等,然而效果却差强人意。
对于马路摊贩,如何做到在管理中既要考虑群众的生计问题,又要考虑市环境秩序问题。一面是“民以食为天”的民生问题,另一面是马路摊贩所造成的噪音与环境污染问题。取缔,经营户不配合,周边市民也极力反对。取留,举步维艰。针对此类问题,笔者认为要协调好四种关系。
一是处理好“需求”与“供给”的关系。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整体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迫切需要一个洁净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是有权利享受经济发展和城市管理成果的需求一方。只有平衡好“需求”与“供给”的关系,最大限度地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才能赢得群众的满意。
二是处理好堵和疏的关系。作为经济欠发达的城市,群众的就业谋生问题至关重要,以换位思考的方式制定决策,对流动摊贩实行分区域、分地段、定时段、分级管理,解决好堵和疏的矛盾,根据群众需求,合理规划设置各类便民摊群点。
三是处理好“法律”与“自律”的关系。在城市管理工作中,一方面要严格执法,维护好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处罚职能达到管理的目的。另一方面我们还必须围绕工作大局,认真做好群众工作,真心关爱群众,以亲情化管理、人性化执法的方式去感化群众,让群众感受到城市管理带来的便利和实惠,不断提高市民群众的城市意识、环境意识和自律意识,努力实现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良性互动。
四是处理好“繁荣”与“市容”的关系。承担城市管理职能必须坚持用亲民、爱民、为民的理念从事管理,找准发展经济与美化市容的最佳结合点,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维护好经济繁荣和良好市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和谐、可持续发展。
城管工作说到最终都是对“人”的工作,包容千万,涉及万家,所以城管工作就需要广大“民生”广泛地参与进来,提高“人”的文明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即是实现“民生”城管的前提,又是创建文明城市的基础。我们常说:“管好城市,人人有责”,在“民生城管”的理念下,应该化为“民生城管,我的责任”、化“人人有责都无责”为“我的城市我有责”。这样让城市管理的受益终端(学生、劳动者、外来务工人员、常住市民)都来“体验”城市管理过程,把潜意识中的热爱城市、管好城市、享受城市的理念,从理性上真正实现和谐城市、文明城市。
网友评论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