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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司法强制保障”模式启动

中城网2011-04-11 16:47:34

                      泰安市:“司法强制保障”模式启动 

    中城国建•人民城市网2011年4月11日山东泰安消息(泰安市城管执法局“和谐城管”宣传信息员 赵为民 任启栋)泰安市:“司法强制保障”模式启动

    “您好,我是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这是我的工作证。您由从事露天烧烤食品,违反了《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市城管执法局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您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罚款,今天我们来给您送达传票,请您在送达回证上签字。如果您有什么理由,请于4月11日出席岱岳区法院第一审判庭。”随后,法官把传票交到东湖附近一家露天烧烤店主的手中,这位店主说:“我知道了,以后我不这样了,该交的我会交。”

   4月8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送达行动,集中组织泰山区、岱岳区法院对涉及城市管理,拒不履行行政处罚的40余家违法经营业户送达了传票。由此开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工作拉开了序幕,此后,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将给100余家业户送达传票。

    据了解,此次集中送达行动,是针对城市管理中因证据保全易于引发冲突、影响社会和谐的现实执法难题而展开的。3月28日,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全市法院涉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工作,更好地做好司法社会化服务,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支持国际旅游名城创建工作,切实加强涉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非诉行政案件整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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