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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城管局出台绩效考评细则实行制度管人

中城网2011-04-19 16:18:55

 

    中城国建•人民城市网2011年4月19日湖北利川消息利川市城管局“和谐城管”宣传信息员 王启志利川市城管局出台绩效考评细则实行制度管人。

    为了加强机关内部管理,提高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全面完成局党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局党组的决定,对机关干部职工及城市协管员的德、能、勤、绩、廉实行全年绩效考评,考评细则如下:

    一、考评对象及金额

   考评对象为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城市协管员。

   所有干部职工从每月津贴中预留200元、协管员从每月工资中预留100元,即干部职工全年2400元、协管员1200元,列为年度绩效考评资金,年终考评后按绩效考评结果兑现到个人。

   二、考评分值

    考评总分为120分,干部职工每分分值为20元、协管员每分分值为10元。凡全年考评不满80分者,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列为不合格,协管员予以解聘。

    三、评分细则(120分)

   (一)德(20分)

    考核干部职工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情况。

    1、政治品德。(5分)

    有坚定的政治立场,与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3分)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2分)。无政治立场不坚、无不拥护党的领导行为者,不扣分。

    2、社会公德。(5分)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能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社会上不良倾向。无违背社会公德现象的,不扣分。

    3、职业道德。(5分)

    热爱本职工作,具有敬业精神(3分);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热心为群众办事(2分)。无违背职业道德行为的,不扣分。

    4、集体荣誉(5分)。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

    对缺乏集体荣誉感,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单位集体活动的,一次扣1分。

   (二)能(25分)

    考核干部职工工作能力情况。

1、有一定的计划和决策能力。年初有工作计划,半年有工作小结,年终有工作总结(5分)。每缺一样扣1分。
2、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对领导安排的工作,能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4分)。出现因组织能力原因导致工作未完成的,一次扣1分 。
3、有一定的团结协作能力,能够协调各方面的关系(4)。在工作中因协作不够的,一次扣1分。
4、有较强的政策、法律水平,并且能够熟练地运用到工作中去(4分)。对因政策法律掌握不够而影响工作完成的,一次扣1分。
5、有一定的执行能力,能服从组织或领导的安排并坚决执行(4分)。对不服从安排的,一次扣1分。
6、有一定联系群众的能力,能够在工作中紧密联系群众,紧紧依靠群众,发挥广大群众的智慧和作用去推动工作的开展(4分)。对在工作中因群众观念淡薄,导致群众上访或造成群体性事件的,一次扣2分。
(三)勤(30分)
    考评干部职工工作态度情况。

    1、工作态度。在履行本职工作、完成“门前三包”工作任务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中,态度积极端正的(5分)。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态度懒散,或拖而不办的,一次扣1分。

    2、工作责任心。在完成本职及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中,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5分)。对各项工作存在无敬业精神、无进取意识,得过且过的,一次扣1分。

    3、执行机关管理制度。能自觉执行局机关管理制度,树立良好的城管人员形象(10分)。

    对违反局机关管理制度,有下列行为的,扣分是:

   (1)严禁工作时间上网聊天、娱乐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凡发现一次扣1分;

   (2)对无故不参加学习且不请假的一次扣1分;

   (3)保持室内外整洁,各股室坚持每天打扫环境卫生,确保办公场所清洁、卫生、整洁,经随机检查,发现脏乱一次扣1分;

   (4)不坚守工作岗位,擅自脱岗的,发现一次扣1分;

   (5)车辆未经有关领导批准擅自外借的,发现一次扣1分;

   (6)违反《市城管理局关于加强城管队伍建设有关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发现一次扣2分;

    本条所列各项实行合并扣分,本项总分扣完为止。

    4、出勤率:上班实行签到制度。上班时间20分钟以后,由主任收签到册,不得代签,若因公或特殊情况不能签到者必须提前与办公室主任说明情况。(10分)

    凡超过20分钟未签到者,视为迟到;提前半小时下班者视为早退。凡迟到、早退一次各扣1分,旷工半天扣2分。本条实行倒扣分。

   (四)绩(25分)

    考评干部职工的工作业绩。

    1、扎扎实实完成本职各项工作(8分)。未完成一项扣2分。
    2、全面完成“门前三包”工作,股室被督查扣分不超过20分(9分)。凡超过20分者,每超过5分扣1分。
    3、全面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8分)。对未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一次扣2分。

  (五)廉(20分)

    考核干部职工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情况

    1、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违法乱纪现象。(10分)

    凡出现违法乱纪现象的,不得分。

    2、廉洁自律。严格要求自己,强化自身修养,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廉洁奉公(10分)。有下列行为者不得分。

   (1)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迷信活动的;

   (2)利用公款大吃大喝的;

   (3)在工作中“吃、拿、卡、要”的;

   (4)凡操办除婚丧嫁娶外的整生酒、打三朝等庆典活动的;

    四、奖励加分

    为提高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体现奖罚分明原则,实行加分制。具体加分内容:

   (一)年度出全勤者奖20分。

   (二)考评小组考评未扣分者奖10分。

    五、考评方式

    年终组建考评小组,对干部职工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评,考评结果占总考评分50%;另外,干部职工民主测评占总考评分20%;局班子评分占总考评分30%。其中,涉及《机关管理制度》规定的由办公室提供依据,涉及督查工作的由法制股提供依据,违纪违规的由人事股提供依据。局领导的“门前三包”工作得分按所分管股室得分的平均分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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