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川市城管执法大队严格加强公车管理
中城网2011-04-29 10:11:32
利川市城管执法大队严格加强公车管理
(利川市城管执法大队:李军)
4月27日上午,该市城管执法大队召开大队中层以上干部会议,重新学习了利城管党组[2008]1号文件《利川市城管局关于加强城管队伍建设有关规定的通知》以及大队制定的公车管理规定等内容,还着重学习了5月1日即将实施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重申了城管执法队伍的“八条禁令”(严禁工作时间饮酒、酒后执法、打牌赌博;严禁粗暴执法,侮辱谩骂执法对象;严禁处罚不开票据,挪用侵吞罚没财物;严禁以权谋私、吃拿卡要 ;严禁进入灯红酒绿场所;严禁执勤时嬉笑、打闹、抽烟、咀爵;严禁执法不作为 、乱作为、慢作为;严禁公车私用,无证或酒后驾车)。
该市城管局副局长兼城管执法大队长李中革同志特别对城管执法车辆的使用、执法队员的着装和行为规范进行了再次强调。要求全体执法队员认真落实城管局组织召开的有关会议精神,执法队员要力求塑造良好的城管执法形象,以依法管理、文明执法的方式展现在市民面前及心中,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工作扎实、业务熟悉、保障有力的城管执法队伍。
根据该大队执法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大队办公室拟定了《使用执法车辆承诺书》,分别与各中队责任人和驾驶员签定了承诺书,要求驾驶员必须认真履行承诺,大队严格兑现奖惩制度。同时为每辆公车编号,设立档案,详细记载了车辆基本资料以及日常维修、保养、加油、外出等情况,并安排专人对公车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登记,定期进行检查,公布检查情况。
据了解,该大队还特别规定,执法大队所有驾驶员凡因违反规定驾驶公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肇事者,除依照规定由保险公司赔偿损失外,其他一切损失费用由肇事者承担;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必须追究肇事者的纪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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