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强法治城管建设初探
中城网2011-06-22 16:26:52
加强法治城管建设初探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我国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社会,要体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特征。这对新时期如何建设法治城管,打造和谐城管,提出了明确标准和要求,对全面提升城市管理与执法水平具有重大指导意义。近年来,我们以营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全力推进法治城管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离党要求和人民期待还有较大
差距。如何加强法治城管建设,全力促进城市管理整体水平大提高,还需要我们不断的探索研究和实践。现谈谈自己不成熟看法。
一、要不断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 “法治城管”建设,将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门组织,强化领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要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强化落实力度,为“法治城管”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二、要不断强化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要结合普法教育,制订教育规划。重点进行《宪法》、《劳动法》、《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内容培训。
一要实行分层教育。第一层次要抓好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提供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水平。第二层次要抓好一线执法队员的法制教育培训。要定期组织执法队员培训,重点提高实际应用法律法规水平。第三层次要抓好对外的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开展 “法治城管”对外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制意识,营造良好的法制社会环境。
二要抓好教育资源建设。首先要设立法律图书室,为职工提供法律书籍,为职工自学法律法规提供方便;其次要开设执法信息宣传栏、墙体传媒、电化教育,增强职工学法用法直观感。
三要抓好教育活动开展。确定专职法制宣传员,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重点采取开展领导干部会议、干部职工大会、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加深广大员工对具体法律条文的理解,提高法治意识,促进公正执法、依法执政、依法办事能力。
三、要不断强化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
要将城管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必须首先强化内部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力,为文明执法奠定基础。
一要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是加强单位法制建设、帮助单位领导依法决策的参谋和助手,同时对单位内部管理和维护单位合法权益发挥着重要作用。要长期聘请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参与重大案件的程序、依据审定,负责合同管理,做好案件纠纷和其它涉法问题的调处工作。从而达到排除隐患,保障权益,保障城管执法工作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二要健全岗位责任制。要根据城管工作任务,层层明确目标和岗位责任,层层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并制定具体考核标准,建立业绩考核,严格工作纪律和奖惩兑现,强化城市管理的主人翁意识。
三要健全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是保证单位各项制度得到落实的十分重要环节,也是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
首先要加强党内监督。要完善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领导干部勤政、廉政自觉性;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解放思想大讨论座谈会,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思想引导作用,积极组织党员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强化党内监督,保证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单位的落实。
其次要加强民主监督。积极开展民主评议活动,每半年要向全体干部职工报告工作完成情况,听取干部职工对单位和单位领导的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作为对单位和领导个人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三要加强群众监督。实行队员信息反馈制度和申诉制度,通过设置“意见箱”、“公示栏”等形式,收集、反馈干部职工的意见。定期开展工作交流活动,及时解决职工反映的问题。凡是涉及单位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都要提交干部职工大会讨论,征得职工大会讨论通过组织实施。
第四要加强社会监督。要聘请行风监督员,广泛收集和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全面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公布监督电话,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四、要不断强化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要严格执法审批程序,案件查处要做到违法事实认定清楚、调查取证程序合法、处理过程逐级审批、处理依据合法,应对可能出现的行政诉讼、复议案件。要始终把工作重点放在最大限度的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为百姓办实事、办好事上来。重点查处政府关注和群众关心的影响市容市貌、城市“牛皮癣”、违法建设、违章占道等违法事项,最大限度杜绝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的“不作为”、“不到位”、“乱作为”的现象。(2011.6.22宿迁泗阳县城市管理局孙述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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