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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泉港区近日出台城区夜市管理实施意见

中城网2012-09-07 15:27:04

 

中城国建.人民城市网2012年9月12日福建泉州消息 (泉州市泉港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施宗清)泉州市泉港区近日出台城区夜市管理实施意见。

近日,泉港区出台城区夜市管理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夜市管理的职能部门和工作职责,理清开办夜市的条件、要求及程序。要求凡在城区内经营的夜市,其摊棚和桌椅必须在指定地点摆放,不得妨碍行人和车辆通行;经营的食品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食品卫生、食品安全标准;禁止设置音响等扰民经营活动;经营户应自备垃圾容器,不得随意乱倒污物,及时清运垃圾,适时清洗经营场地,保持卫生整洁等。对不按规定经营的经营户,收回临时摊位准营证,并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责令停止营业。该实施意见将有力促进区夜市法治化、规范化管理,促进夜市管理的健康发展。

编辑:张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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