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中市:平昌县662个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正式启动收费
中城网2012-10-15 09:50:34
中城国建.人民城市网2012年10月12日四川巴中消息(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城镇管理局“和谐城管”宣传信息员 李琪琳 )巴中市平昌县662个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正式启动收费。
2012年10月10日,巴中市平昌县城区662个停车泊位开始正式启动征收停车费。一大早,由招标确定的平昌县腾达运输公司的46名工作人员,走上各停车位收费路段,正式启动收费工作。这标志着县城区停车泊位免费时代也将画上一个句号。
据了解,县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主要分布在:新平街:电影院路口至水务局27个,摩尔-金穗-金豪-摩尔75个,中医院路口至159队62个,新华街:农场至水厂64个,交通局路段15个,一中至政法街(含政法街内)85个,财政局至一中8个,森林公园至二中76个,二丝厂至巴河公司路口两边240个,共662个。
城区临时停车占道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由招标确定的平昌县腾达运输公司收取和管理,使用地税定额票据。收费时段:每天上午7:00到晚上22:00。收费标准:摩托车停放4小时以内(含4小时,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按1.00元/车·次收取,4小时以上按2.00元/车·次收取;小型车辆停放4小时以内按2.00元/车·次收取,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按5.00元/车·次收取;8小时以上,每车每小时加收1.00元。同时还规定执行任务中的军车、警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免费停放。
此次停车收费,是为了更好地规范城区机动车停放管理,提升城市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同时,根据有关规定,在收费道路停车泊位停放车辆的驾驶员必须服从收费人员的指挥和管理,在施划的标线内停放车辆,必须按照“车型一致、朝向一致、间距一致”的标准在停车泊位线内有序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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