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城市信息联播》首次编委会议在京举行 平凉抚顺乌海等11个城市受到表彰奖励
中城网2006-08-28 09:20:00
《全国城市信息联播》首次编委会议在京举行
——制定通过《全国城市信息联播公约》
平凉抚顺乌海等11个城市受到表彰奖励
第二次编委会议定于2007年4月在山东聊城举行
2006年8月26日上午,《全国城市信息联播》首次编委会议在北京举行。来自上海市、宁波市、兰州市、聊城市、孝义市、潍坊市、鄂尔多斯市、平凉市、抚顺市、乌海市、仪征市、古交市、当阳市、霸州市等地政府网站代表出席会议,共同签署《“全国城市信息联播”公约》。
《全国城市信息联播》是由中国城市网www.chinacitygov.net和宁波市人民政府网站共同发起、中国城市网免费提供技术支持的国际互联网络平台。其宗旨是:整合优化全国城市信息资源,迎接全球信息化、城市化挑战,密切各城市之间的联系,促进各城市对外交流和经济社会发展。
中国城市网总编辑罗亚蒙研究员介绍说,《全国城市信息联播》对所有政府网站免费开放,全国所有城市政府网站(包括城市政府部门网站、区县政府网站)均可免费加盟。目前已有陕西省政府网站、温州市政府网站、拉萨市政府网站、佛山市政府网站、三亚市政府网站、扬州市政府网站等70余家政府网站加盟,建立共同信息平台。
《全国城市信息联播》编委会议今后每年举办一次。首次编委会议决定,《全国城市信息联播》第二次编委会议定于2007年4月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山东聊城举行。
中国城市网总编辑罗亚蒙主持会议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中心主任许跃军讲话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汪支平出席会议
潍坊市政务信息化办公室主任郝万亮出席会议
聊城市信息化办公室副主任何顺刚出席会议
抚顺市委宣传部网络宣传管理处处长唐伟出席会议
古交市政府信息中心负责人李新宇出席会议
上海宝山政府门户网站编辑王春明出席会议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科科长赵春雷出席会议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白莉出席会议
当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网络科蔡红影出席会议
乌海市网络信息中心副主任乔文明出席会议
霸州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主任郝志岩出席会议
孝义市党政公众信息网络中心副主任赵明出席会议
仪征市信息中心杨宏军出席会议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中心胡文琪出席会议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科长达英出席会议
会议现场1
会议现场2
全国城市信息联播首次编委会议代表合影留念
权威发布:
《全国城市信息联播》公约
(2006年8月26日首次编委会议制定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全国城市信息联播》http://news.chinacitygov.net是中国城市网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中心共同发起、由中国城市网开发并免费提供给全国所有城市政府网站、城市政府部门网站、区县政府网站、中国城市网业务代理等单位共用共享的国际互联网络技术平台和信息发布平台。
第二条 《全国城市信息联播》的宗旨是:整合优化中国城市的信息资源,建构中国最大的官方城市网络信息平台,应对全球城市化、信息化的挑战,密切各城市之间的联系,促进各城市之间的了解与沟通,推动中国城市与世界的一体化进程。
第三条 为了规范发起单位、各加盟单位的信息发布行为,保证《全国城市信息联播》的权威性,特制定本公约。
第二章 信息发布权的获得与取消
第四条 全国所有城市政府网站、城市政府部门网站、区县政府网站,填报《免费使用“全国城市信息联播”网络平台登记表》,指定1-3名信息发布员,经审核,即可获得免费使用《全国城市信息联播》网络平台的权利。信息发布权获得后,如有连续6个月没有发布信息,信息发布权予以取消。
第三章 加盟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全国所有城市政府网站、城市政府部门网站、区县政府网站,自免费获得《全国城市信息联播》网络平台使用权之日起,自动成为《全国城市信息联播》加盟单位。
第六条 加盟单位必须遵守本《公约》,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虚假、黄色、庸俗信息和否定国家制度、破坏民族团结的信息,否则取消其加盟单位资格,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第七条 加盟单位每个工作日至少发布1条本市重要信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多发不限。
第八条 直辖市、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加盟单位负责人自动成为《全国城市信息联播》编委会副主编,地级城市、县级城市加盟单位负责人自动成为《全国城市信息联播》编委会编委。副主编、编委职务变动,由继任者自动接替。
同一个直辖市、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有多个加盟单位的,第一个加盟单位负责人自动成为《全国城市信息联播》编委会副主编,其余加盟单位负责人自动成为《全国城市信息联播》编委会编委。
编委会议承办单位负责人,自动成为《全国城市信息联播》编委会副主编。
第九条 加盟单位负责人有参加编委会议、参与集体决策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加盟单位必须在本单位网站首页第一屏显著位置连接中国城市网统一提供的《全国城市信息联播》LOGO。
第四章 发起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发起单位中国城市网,必须免费将《全国城市信息联播》网络平台提供给所有加盟单位使用,并负责维护,保证网络畅通,保障信息安全。
第十二条 发起单位负责人自动成为《全国城市信息联播》编委会主编。主编职务变动,由继任者自动接替。
第十三条 发起单位必须遵守本《公约》,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虚假、黄色、庸俗信息和否定国家制度、破坏民族团结的信息,否则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第十四条 加盟单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公约》,发起单位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或取消其加盟单位资格。
第五章 《全国城市信息联播》栏目设置
第十五条 《全国城市信息联播》暂设14个栏目,分别是专题信息、领导活动、经济动态、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城市管理、科教文卫、人事任免、节庆会展、对外交流、招商引资、招标信息、社会综合、旅游观光。各加盟单位可根据需要自主添加不超过4个本城市特色栏目,也可不添加。相关栏目的内容如下:
1、专题信息:发布城市重大专题信息;
2、领导活动:发布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的重要活动信息;
3、经济动态:发布城市经济领域的最新信息;
4、城乡建设:发布本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市政建设、新农村建设信息;
5、发展规划:发布本城市城市规划、区域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资源利用规划信息;
6、城市管理:发布本城市综合管理信息;
7、科教文卫:发布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行业信息;
8、人事任免:发布本城市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升职免职信息;
9、节庆会展:发布本城市特色节庆、会议、展览信息;
10、对外交流:发布本城市与外国或港澳台友好往来的信息;
11、招商引资:发布本城市招商引资的项目和优惠政策;
12、招标信息:发布本城市规划设计、建筑工程、土地出让、产权拍卖等招标信息;
13、社会综合:发布社会动态信息;
14、旅游观光:发布本城市旅游行业信息。
第十六条 《全国城市信息联播》各栏目信息应当免费发布,个别内容有商业价值的,发布单位可以在客户自愿的前提下适当收费。
第六章 《全国城市信息联播》编委会的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 《全国城市信息联播》编委会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编委会议,研究决定以下重大事项:
1、修订《公约》,2/3以上与会人员一致通过方为有效;
2、交流工作经验,研究进一步办好《全国城市信息联播》的途径;
3、表彰奖励信息发布先进单位和个人;
4、确定下一次编委会议的有关事项。
第十八条 《全国城市信息联播》编委会议由加盟单位轮流承办。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公约》经编委会议通过,可以修订。
第二十条 本《公约》自通过之日起开始实行。
第二十一条 本《公约》由中国城市网负责解释。
特别报道:平凉抚顺乌海等11个城市受到表彰奖励
在《全国城市信息联播》首次编委会议上,宁波市、上海市宝山区、平凉市、抚顺市、乌海市、聊城市、孝义市、古交市、仪征市、鄂尔多斯市、当阳市等11个城市受到表彰奖励。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中心受到表彰奖励
上海宝山政府门户网站受到表彰奖励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受到表彰奖励
中共抚顺市委宣传部受到表彰奖励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受到表彰奖励
聊城市信息化办公室受到表彰奖励
孝义市党政公众信息网络中心受到表彰奖励
古交市政府信息中心受到表彰奖励
仪征市信息中心受到表彰奖励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受到表彰奖励
当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受到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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