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内外媒体聚焦中国城市网”之二十五:东方早报
中城网2006-01-17 15:16:00
东方早报
哈尔滨停水:真实最动人事实最有力
新闻在表象和伪饰中穿行,真实是记录者秉承的原则,因为真实最动人,事实最有力。
2005年对于中国环保而言,是不平凡的一年。在两天前,新华社在“回眸2005”中,将“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列入该年度六大环保关键词。在三天前,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和中国城市网共同发布了“2005影响中国城市发展十件大事”,这一事件凭借其对中国城市公共安全的深层启示高居首位。
发现
在41天前的2005年11月21日,哈尔滨市发生了抢购饮用水的事件。当地发出的公告称,“自来水管网维修”,将停水4天。
在此前8天,吉林石化二苯厂发生爆炸……
它们之间有没有联系?我们做了大量的求证,包括哈尔滨的居民、吉林石化公司、国家环保总局。
从照片上,我们可以看到哈尔滨市商场空荡荡的货架,排着长队买水的居民。
2005年11月22日,在有限的时间内,我们在中国新闻版面上重点推出了这条报道。次日,我们发现,当地的消息口径发生了变化,“自来水管网维修”已经变成了“上游污染水体可能影响饮用水”。
还原
污染水体从哪里来?哈尔滨只是可能受到影响吗?我们的心中悬挂着问号。
在哈尔滨发生抢购水的第二天,松花江吉林段发现大量死鱼。与此同时,我们的记者已经到达了哈尔滨。
报道进行到第三天,我们已经了解到惊人的消息:“受污染的水体最高苯超标108度”。要知道,苯是生命的杀手,会让人致癌,会致人畸形,并会伤及人的中枢神经、组织器官、造血系统。
就在这一天深夜将近12点,我们的记者发回了令人震撼的报道,还原了污染事件全过程。
深入
了解了整个污染事件,我们的报道并没有结束。我们关心的不仅仅是一座“无水之城”,还有事件背后的原因。
哈尔滨停水4天,人们一直翘首期盼国家环保总局给污染事件一个客观的解释,消除人们心中的疑虑。
在哈尔滨发生抢水行动的第三天,也就是在吉林石化苯厂爆炸后的第十天,国家环保总局召开了新闻发布会,称吉林石化应为此次污染事件承担主要责任。2005年12月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告:环保总局作为国家环保主管部门,对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估计不足,对这起事件造成的损失负有责任。
这一天,时任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引咎辞职。(早报记者 魏华兵 责任编辑 魏华兵)
(请查阅http://www.dfdaily.com/ReadNews.asp?NewsID=8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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