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安市:房地产公司擅自开挖道路被罚两万
中城网2008-01-23 09:33:19
2008年1月18日,广安市城管执法局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违反《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擅自开挖城市道路的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处以20000元罚款。
2008年1月4日,广安市城管执法局广福大队执法人员在西溪新城附近一街道巡查中发现,一施工队正在此处开挖道路,弃土堆码在人行道上,占道达5米之宽,且没有打围作业,严重影响城市市容环境,影响行人通行。该局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发现1月2日8时许,某房地产有限公司为了加快施工进度,在没有办理挖掘和占用城市道路许可证的情况下,就派员组织民工在位于西溪新城附近的工程正大门外人行道上开挖下水道排污管道,并将挖出来的泥土堆放在人行道上,且施工时没有设置安全防围设施。经现场勘查、询问调查,该公司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市城管执法局对该公司作出了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对此该公司表示服从处罚。(冯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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