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克拉玛依市:市区两级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评查情况通报
中城网2008-03-19 18:34:03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八日)
为不断提高两级执法局办案水平,严格执行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规范执法行为,根据市执法局2008年法制工作安排,市执法局成立了市、区两级联合评查组,于2008年3月12日至14日,开展了为期3天的案件评查工作。此 次案件评查对各区执法局、市执法局业务科2007年办理的227起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评查。现将评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共有227起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参与评查,其中市执法局业务科21件,克拉玛依区执法局121件,独山子区执法局31件,白碱滩区执法局43件,乌尔禾区执法局11件。
这次案件评查遵循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按照《克拉玛依市行政处罚案卷标准》、《市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评查表》、《市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办案规范》所确定的统一标准、统一程序对执法主体、证据收集、执法程序、处罚决定、适用法律、处罚适当性、案卷规范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评查。评查采取百分制,评查阅卷与填表同步,一案一表,每一案件写出评查意见,为确保评查公平、公正,评查采取交叉评阅,评查人员对存在争议的疑难问题展开集体讨论。每日收集、汇总评查情况,评查结束后,评查小组的人员对评查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和交流。
通过评查,227起参评案件中90分以上的172件,约占案件总数的75.77%,80分—89分的40件,约占案件总数的17.62%,70分-79分的9件,约占案件总数的3.96%,60分-69分的6件,约占案件总数的2.64%。其中,市局业务科案件优秀率57.12%,克拉玛依区局优秀案件率85.95%,独山子区局优秀案件率74.19%,白碱滩区局优秀案件率62.79%,乌尔禾区局案件优秀率54.54%。
二、主要优点
从评查结果看,市、区两级行政执法局案件质量有了进一步的提高,案件优秀率大幅提高。案件评查工作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两级执法局法制部门通过评查得到了很好的学习和锻炼,法制监督意识进一步增强。
参评案件大部分都符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文书规范等基本要求,收集证据较为完整,案卷格式比较规范,法律文书齐全,程序到位,询问笔录、现场堪验记录较为完善,处罚既体现法律严肃性,又体现以人为本,案卷质量较高,承办人认真、细致、负责,反映了市、区两级执法局认真落实“两制”工作,狠抓了日常执法监督和培训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通过案件评查可以看出,各区局、市局业务科办理行政处罚案件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特色。市局业务科:处罚力度大,自由裁量尺度统一,调查取证较全面。接纳未成年人案件调查未成年人时有监护人陪同,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克拉玛依区局:文书格式统一,目录内容详细,证据相互映证,办案规范统一;独山子区局:立案审批时法制部门审核并给出案号,现场检查笔录有示意图,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做出比较详细的案件分析,责令改正通知书维汉两种文字的文书格式规范,便于实际操作;白碱滩区局:现场检查、询问笔录紧紧围绕违法行为展开,立案审批执法人员均写明根据什么规定建议立案调查;乌尔禾区局:案件调查取证扎实,现场检查笔录有示意图,案件集体讨论规范。
经过评查小组集体讨论,从参评的227件参评案卷中评选出10个优秀案卷:
1、市执法局
(2007)克市城执处字第4号,承办人:高江荣、艾克拜尔
(2007)克市城执处字第8号,承办人:胡宇、杜涛
2、克拉玛依区执法局
(2007)克区城执处字第7号,承办人:杨成、李艳丽
(2007)克区城执处字第64号,承办人:徐斌、李艳丽
(2007)克区城执处字第71号,承办人:杨成、张芳
(2007)克区城执处字第131号,承办人:马成、彭俊峰
3、独山子区执法局
(2007)独区城执处字第14号,承办人:木合塔尔、孙新宙
(2007)独区城执处字第21号,承办人:钟进元、肖克来提
4、白碱滩区执法局
(2007)白区城执处字第96号,承办人:韩学军、伍荣娜
5、乌尔禾区执法局
(2007)乌区城执处字第2号,承办人:王瀚森、依代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此次案件评查的结果来看,仍有部分案件存在被处罚主体认定不清,执法程序错误,适用法律法规错误,随意改变处罚的种类和幅度等问题存在。
(一)主体和程序方面的问题
1、立案审批未按照市局规定的办案规范进行审批。
2、不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时间办案,法律文书的时间顺序前后颠倒。
3、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逾期未解除,并提出了申请延期解除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不符合《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4、随意改变处罚幅度、处罚依据规定。如:法律规定由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侵害,并可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案件中却只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而未给予警告,也未责令当事人停止侵害。
5、案件查处时间距立案时间太长,程序不够规范。
(二)证据方面的问题
1、证据之间不能很好的形成证据链。证据不扎实、收集证据不全面,影响了对案件事实的客观认定,处罚失去依据。
2、现场检查笔录过于简单,记录内容不详实、不完整。例如:造成遗撒的具体地点,违法建设的长、宽、结构,无照经营的什么水果等均未在现场检查笔录中体现。
3、询问笔录过于简单,对违法事实表述不够清楚,没有完全围绕违法事实进行询问,询问笔录多是引导性问题,而不是由当事人自己阐述事情的经过。
4、提供的现场照片不能够说明主要违法事实,如:运输散装货物未做覆盖,造成遗撒城市道路的案件,照片只拍摄一辆拉运散装货物的车辆而未反映出城市道路的遗撒状况。
(三)适用法律法规方面的问题
1、引用法律、法规错误,对法律、法规的理解有偏差,还存在法律法规引用不全面、不完整的现象,对法条规定的条、款、项、目不清楚。
2、案件各文书引用法律法规前后不一至。
(四)文书质量方面的问题
1、文书未按照《市执法局案件编号管理规定》编号。
2、文书书写不够规范,有用圆珠笔填写及随意涂改的现象。
3、未按照市局规定的案卷装订顺序装订案件。
4、处罚决定书中仍用“本局决定对你作出……”的字样,应该应该写为“本局决定对当事人╳╳……”。
四、几点要求
(一)加大监督力度,强化服务意识
2008年是“关注民生年”,做为行政执法部门,执法监督即是监督又是服务,两级执法局法制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行政处罚案件的监督力度。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各环节规章制度。用法律和制度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用法律和制度保证办案质量和效率;用法律和制度保证执法的公正。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做到文明执法、规范办案,保证行政执法公正和有效性,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二)强化层级管理,规范执法行为
市、区两级执法局的案件承办人、中队长、科长、局长,要加大层级监督力度,严格按照职权界定各司其职,依法行使审批权、签发权,从立案到结案实现执法全过程的动态监管,严格各项审批程序,注重提高执法效果和工作效率。要强化案件讨论委员会职能,案件讨论委员会决定的事项,必须执行,不得随意改变。案件要求精炼,但不得简化必要的法律程序,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市局规定的办案程序和规范,做到证据充分,文书齐全,程序合法,执法方式恰当,处罚结果准确、合法。
(三)落实责任追究,贯彻“两制”制度
要严格执行市、区两级执法局制定的各项制度,尤其是要按照《克拉玛依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和《克拉玛依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局督查办法》的要求,加大对过错行为和错案责任的追究力度。两级执法局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市执法局将把“两制”工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四)认真组织学习,落实整改要求
请各区局、市局业务科、支队接到本《通报》后,认真组织学习讨论,针对本单位案卷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讲评、整改。整改情况于4月3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市执法局法制科,市执法局将于4月初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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