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扎兰屯市:城管执法人员集中学习宣传《城乡规划法》
中城网2008-07-10 09:38:53
针对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在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诸多方面相对原有的《城市规划法》作出的较大修改,为进一步领会《城乡规划法》的精神实质,适应法律和形势的变化,提高对新法律的认识,更快更好地开展好城乡规划监察管理工作,7月8日,扎兰屯市城管执法系统集中学习了《城乡规划法》。
学习会由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刘宝珣主讲,他首先详细介绍了《城乡规划法》的立法背景和主要内容,并对照《城市规划法》着重讲解了《城乡规划法》的亮点,分析归纳了出台新法规的历史必然性和重大意义。随后从《城乡规划法》的基本原则、鲜明特征、城乡规划制定体系以及实施过程中要把握的要点等方面做了深入浅出的阐述,全文进行了逐章逐条解读,尤其针对新法和旧法之间的不同之处作了重点讲解,还就城管执法部门在规划监察工作中可能会遇到的有关问题作了解释答疑。最后他就规划方面的红线、蓝线、黄线、绿线与紫线等基本知识作了介绍说明。
刘宝珣指出,城乡规划在社会经济发展中起到了前瞻性、方向性、决定性作用。新的《城乡规划法》充分体现和贯彻了科学发展观,体现了城乡统筹和建立和谐社会的理念,更关注民生,比前一部法律更深、更细、更具有可操作性,是今后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依据,是城乡规划顺利实施的保障。城管执法部门作为规划监察的职能部门更应熟练掌握和应用于执法实践中。
学习会上,该局局长申迎春就正确领会和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把学习《城乡规划法》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学习中统一思想,在工作中转变观念,原原本本通读、精读全文,确保达到人人全面掌握、熟练运用;二是要把《城乡规划法》的学习作为日常业务学习的重点。正确领会《城乡规划法》确立的规划全覆盖的城乡规划统一管理、统一执法监察的新的城乡一体化的规划管理制度;三是要学用结合。对学习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结合根据自身工作职能和当前城乡规划监察工作实际,按照《城乡规划法》的新规定和新要求,切实转变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办法,对与《城乡规划法》相抵触的制度和执法流程进行修改;四是要丰富学习形式和途径。通过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法规讲座、学习笔记、书面考试等多种方式,掀起学习《城乡规划法》的热潮,切实检验和强化学习效果,为规划案件的执法打下坚实基础。
该市城管部门还积极开展《城乡规划法》的法制宣传,出动宣传车,印发宣传单,设立咨询台,组织执法人员在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日常监管中向广大市民具体讲解《城乡规划法》的新知识,利用该市城管执法网(www.zltcg.gov.cn)进行规划法规宣传和规划政务公开。同时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活动,使《城乡规划法》逐步深入人心,为进一步开展好管理和执法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环境。(苗现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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