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克拉玛依市:执法局治理居民乱挖乱建一楼小院和地下室
中城网2008-08-22 12:27:24
切实关注民生 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记克拉玛依市执法局治理居民乱挖乱建住宅一楼小院和地下室工作
2008年是市委、市政府提出的 “关注民生年”,为维护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确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市城管委办公室把对住宅一楼小院擅自挖建地下室的整治工作做为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来抓,按照工作部署,组织各相关部门自去年6月开始,着手开展针对住宅一楼小院违法挖建地下室的专项治理工作,目前,此项工作已基本完成。在治理期间,恰遇 “四川汶川发生里氏8.0地震”,得到了老百姓的充分理解和支持,解决了多年想解决,而未解决的难点问题,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老百姓的认可,具体做法如下:
一、高度重视,摸清底数,前期工作稳步开展
近年来,我市中心城区一楼住户擅自挖建地下室现象日趋严重,挖建地下室造成墙基裸露,甚至在墙基外延深挖以扩大地下室空间,给整个楼体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如不下决心治理大有越演越烈之势。
作为关注民生的一项大事,市城管委办公室自2007年开始,就将挖建地下室的专项整治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协调组织市行政执法局、市建设局、市房产局、矿区服务事业部物业管理总公司、克区政府等相关单位力量,于去年6月至7月,历时2个多月,完成了前期入户摸底工作。统计结果,全区住宅一楼小院地基低于楼房标高以下的共有875户。
为确保地下室回填工作正确实施,市城管委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聘请自治区具有专业资质的新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对地基低于楼房标高的一楼小院进行专业鉴定。据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报告的检测结论:挖建地下室对地基基础造成影响,影响住宅楼抗震性能,存在安全隐患,住宅一楼小院自然地面标高以下开挖、修建的地下室必须全部回填。经专家组鉴定,地基低于楼房标高以下的875户一楼小院地下室有658户需要回填。
二、部署周密,宣传到位,回填工作进展有序
市城管委办公室按照以人为本、有效消除安全隐患的原则,积极协调组织成立了由行政执法、建设、规划、房产、克区政府等相关部门组成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明确了组织领导、整治要求、整治时限、职责分工,确定了“宣传动员、自行回填、入户调查、下发处罚决定书、申请法院强制回填”的治理步骤。一年来,市城管委办公室多次组织相关单位召开协调会,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严格工作程序,地下室回填工作稳步推进。
为使人民群众充分认识、自觉支持、积极配合专项整治工作,增强市民守法意识,市城管委办公室组织开展了大张旗鼓的宣传动员工作:组织编印宣传单和通告,向挖建地下室的住户逐户发放,并在所有社区张贴,进行政策法规宣传;通过电视专访和广播电台直播节目,重点宣传挖建地下室及附属设施改、扩建行为对楼房带来的安全隐患,做好解释动员工作;采取分片承包的方式,挨家挨户上门作耐心细致的入户宣传,确保宣传工作不留死角。
由于摸排细致,宣传广泛,部署周密,广大市民积极举报,大部分私建地下室的居民主动配合,确保了回填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克服困难,程序到位,回填工作成效显著
由于地下室回填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非常艰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克服种种困难,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处处坚持执法为民、文明执法,充分照顾群众利益,消除群众抵触情绪,执法人员只带证件,不着制服,利用晚上和节假日休息时间,加班加点,不厌其烦,反复入户,作政策解释、宣传动员和调查取证工作。遇到个别住户辱骂、不理解甚至把工作人员拒之门外,执法人员还是耐心细致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真正站在老百姓的角度考虑问题,治理工作深入人心,未发生一起过激冲突和上访事件。
截至目前,658户挖建的地下室已完成回填657户,其中2007年完成446户,完成回填50%以上。2008年1月至2月,执法人员严格履行执法程序,完成了212户的调查取证工作,6月前自行回填208户。剩余4户未自行回填的,依法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为避免走强制执行程序,拖延回填工作进度,执法部门继续抽调人员对这4户做解释动员工作,目前又有3户进行了回填。剩余1户将在诉讼和复议期满后,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下一步工作
1、继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向市民宣传挖建地下室及其他私自改扩建行为对住宅安全的影响,增强居民的法律意识。
2、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建立挖建地下室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及时发现和制止挖建地下室行为,将这一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3、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对今后发生的挖建地下室行为坚决依法处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李岩 胡厚军 李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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