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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预防性疫苗不纳入基本医保药品目录

中城网2020-08-01 17:40:10

2020年7月31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已经国家医疗保障局局务会审议通过,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了包括预防性疫苗,滋补药品,保健药品,脱发、美容减肥类等在内的八类不得进入《药品目录》的药品;规定了医保基金的支付办法等。


该办法第8条明确规定以下药品不纳入《药品目录》:


(一)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


(二)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


(三)保健药品;


(四)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


(五)主要起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作用的药品;


(六)因被纳入诊疗项目等原因,无法单独收费的药品;


(七)酒制剂、茶制剂,各类果味制剂(特别情况下的儿童用药除外),口腔含服剂和口服泡腾剂(特别规定情形的除外)等;


(八)其他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规定的药品。


阅读全文:http://www.nhsa.gov.cn/art/2020/7/31/art_37_33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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