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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牒|中共中央批准:程丽华任安徽省委副书记 河南固始人

中城网2021-04-07 17:45:35

日前,中共中央批准:程丽华同志任安徽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程丽华,女,汉族,1965年4月生,河南固始人,198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辽宁财经学院会计系工业会计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世界经济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曾任财政部副部长、党组成员。


1980.09—1984.07,辽宁财经学院会计系工业会计专业学习;


1984.07—1993.02,青海省财政厅企业处干部、副主任科员;


1993.02—1993.10,青海省财政厅国债服务部经理(正科级);


1993.10—1996.06,青海省财政厅预算处副处长;


1996.06—1999.05,青海省财政厅文教行政处处长(其间:1997.03—1997.06,在青海省委党校第16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9.05—2000.01,青海省财政厅法规处负责人;


2000.01—2002.01,青海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1998.08—2000.05,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生部财政专业学习);


2002.01—2005.09,青海省西宁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


2005.09—2008.05,青海省财政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其间:2007.09—2008.01,在中央党校第7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8.05—2008.12,青海省财政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


2008.12—2009.01,青海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副厅长;


2009.01—2013.01,青海省财政厅厅长、党组书记(2008.03—2010.01,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世界经济专业学习;2012.03—2012.07,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3.01—2014.01,青海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财政厅厅长、党组书记;


2014.01—2017.03,青海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2017.03—2017.04,天津市委常委;


2017.04—2018.03,天津市委常委、教育工委书记;


2018.03—,财政部副部长、党组成员。


党的十九大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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