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牒 | 陈国猛任海南省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福建晋江人
中城网2021-06-06 09:20:27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陈国猛为海南省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
(2021年6月1日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九条、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陈国猛为海南省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陈国猛,男,汉族,1966年10月生,福建晋江人,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厦门大学法学学士、厦门大学管理学硕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
现任十九届中央纪委委员,海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1985年09月至1989年08月,厦门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学习;
1989年08月至1991年08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
1991年08月至1995年01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1995年01月至1998年06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副主任;
1998年06月至1998年10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第一庭庭长;
1998年10月至1999年01月,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1999年01月至2003年09月,厦门市思明区法院院长;
2003年09月至2011年02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2011年02月至2015年06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2015年06月至2015年10月,福建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2015年10月至2016年01月,福建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6年01月至2017年09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7年09月至2021年04月,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副部长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副部长级);
2021年04月至2021年06月,海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2021年06月至今,海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十四届浙江省委委员,第十九届中央纪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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