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人民检察院:青岛检察机关依法对董宏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中城网2021-06-09 18:45:47
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2021年6月9日发布公告。全文如下:
中央巡视组原副组长董宏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董宏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董宏利用担任海南省委副秘书长,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中央文献研究室副主任,中央巡视组副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开发、工程承揽、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网友评论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