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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牒 | 中共中央批准:罗东川任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中城网2020-08-04 22:09:17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罗东川同志任中共福建省委委员、常委。中共福建省委研究并报请中央政法委同意,罗东川同志任中共福建省委政法委员会委员、书记。


据公开简历,罗东川1965年10月生,重庆市人,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学博士学位。


他1986年从北大毕业后,先后在北京市高院、北京市一中院工作,2000年6月任北京市一中院审委会委员、知识产权庭庭长。


2000年12月,罗东川首次进入最高法任职,历任民三庭副庭长、研究室副主任、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政治部副主任、民四庭庭长等职。


2015年7月,罗东川任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2017年4月职务赴任新疆,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


在新疆工作一年多后,2018年7月,罗东川重返最高法,任最高法党组成员、副院长、二级大法官,兼任审判委员会委员,知识产权法庭分党组书记、庭长,成最高法最年轻的副院长。


此前2019年3月,时任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洪祥调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此后该职一直空缺。


罗东川简历


罗东川,男,汉族,1965年10月生,重庆市人,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


1982.09-1986.07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6.08-1988.05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


1988.05-1993.0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其间:1988.08-1991.07武汉大学民商法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3.04-1993.07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助审员


1993.07-1995.05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助审员


1995.05-1995.06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助审员


1995.06-2000.06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


2000.06-2000.12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知识产权庭庭长


2000.12-2003.12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


2003.12-2004.06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民三庭副庭长


2004.06-2009.08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其间:1999.09-2004.07北京大学知识产权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2004.09-2005.01中央党校半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9.08-2012.03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2012.03-2013.06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


2013.06-2013.07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政治部副主任


2013.07-2013.12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


2013.12-2015.07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民四庭庭长


2015.07-2017.04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


2017.04-2018.0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8.01-2018.0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


2018.07-2018.08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2018.08-2018.09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2018.09-2018.12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二级大法官


2018.12-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知识产权法庭分党组书记、庭长、二级大法官


现任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中共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阅读全文:https://news.sina.cn/gn/2020-08-04/detail-iivhuipn6837195.d.html?from=w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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