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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便利店也可“开饭店”

中城网2020-08-15 11:08:23

以往,经营者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时,很可能面临“二选一”:要么开便利店,做食品销售经营者;要么开饭店,做餐饮服务经营者。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日前发布《关于落实本市早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食品销售经营者申请从事兼营餐饮服务的,在符合食品制售许可标准后,可以核发相应经营项目。这意味着,上海符合条件的便利店可以“跨界”,现场制作加工热食对外销售,经营者不用再左右为难。


同时,上海市场监管部门明确,各类饭店、饮品店的食品处理区面积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即“餐厨比”)不设上限,并在审核时,允许将取餐等候区、自助取餐柜等面积计入就餐场所面积。如此一来,在不违反食品安全等底线要求的前提下,便利店等食品销售经营者可以放开手脚转型。


一些便利店甚至可以转型为“外卖型”饭店——食品处理区尽量放大,就餐场所尽量缩小。哪怕没有就餐场所,可以用取餐等候区、自助取餐柜等“充当”就餐场所,从而符合申请餐饮服务经营者要提供就餐区域等消费场所的要求。


阅读全文:http://www.shanghai.gov.cn/nw2/nw2314/nw2315/nw4411/u21aw14665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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