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牒|天津市:宁河区区长张伟投案自首
中城网2020-08-18 22:14:41
天津市宁河区原区委副书记、区长张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张伟简历
张伟,男,汉族,1967年9月出生,天津市人,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1985.09—1989.07 天津体育学院体育专业学习;
1989.07—1991.10 天津石化一中教师;
1991.10—1995.11 天津市津南区政府招待所科员;
1995.11—1998.10 天津市津南区政府招待所人保科科长(副科级);
1998.10—2001.10 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党委委员;
2001.10—2006.01 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政府副镇长;
2006.01—2009.01 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9.01—2009.03 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党委书记;
2009.03—2010.02 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0.02—2011.06 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党委书记;
2011.06—2011.11 天津市津南区委常委、葛沽镇党委书记;
2011.11—2011.12 天津市津南区委常委、津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组书记(兼);
2011.12—2012.01 天津市津南区委常委、副区长、津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组书记(兼);
2012.01—2016.01 天津市津南区委常委,副区长、区政府党组成员;
(2010.03—2012.06 在河北工业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习,获得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16.01—2016.04 天津市援疆干部领队,市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总指挥、临时党委书记;
2016.04—2018.04 天津市援疆干部领队,市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总指挥、临时党委书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委副书记;
2018.04—2018.05 天津市宁河区委副书记;
2018.05—2020.08 天津市宁河区委副书记,区长、区政府党组书记;
2020.08 被免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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