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南省委决定:李爱华同志任东方市委书记
中城网2024-03-11 19:10:50
中共海南省委日前决定:李爱华同志任中共东方市委委员、常委、书记(副厅级)。
李爱华,男,汉族,1975年10月出生,安徽宿州人,大学学历、硕士学位,1997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3.09-1997.08 吉林工业大学(现吉林大学)工业管理工程专业学习
1997.08-1999.06 历任江苏省泗阳县仓集镇工业办事员、综治信访办事员、信访助理
1999.06-2002.04 江苏省宿迁市建委组织人事科科员、副科长
2002.04-2003.05 江苏省宿迁市建设局组织人事处副处长,宿豫县皂河镇党委副书记(挂职)
2003.05-2005.10 江苏省宿豫县曹集乡党委书记、宿迁市建设局人事处主任科员
2005.10-2010.01 江苏省宿迁市旅游局副局长、党组成员(主持工作)
2010.02-2012.03 江苏省宿迁市旅游局局长、党组副书记(其间:2011.11-2012.03参加省第一期公共行政与管理高级进修班(美国斯坦福大学)培训)
2012.03-2015.03 江苏省宿迁市旅游局局长、党组书记,市项王故里景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5.03-2016.06 江苏省泗阳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正县级)
2016.06-2019.12 江苏省泗洪县委副书记、县政府代县长、县长、党组书记
2019.12-2021.07 江苏省泗洪县委书记(其间:2019.09-2020.01参加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第2期)培训)
2021.07-2021.10 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
2021.10-2021.11 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9]
2021.11- 海南省儋州市委委员、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兼洋浦经济开发区工委委员、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2024.03- 海南省东方市委书记(副厅级)。
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共产党宿迁市第六届委员会委员。海南省六届、第七届人大代表
2024年3月,中共海南省委决定:李爱华同志任中共东方市委委员、常委、书记(副厅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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