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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恢复“全国文明城市”资格

中城网2020-08-28 21:46:11

经中央文明办组织复查,报中央文明委领导批准,哈尔滨市从2020年8月21日起恢复“全国文明城市”资格。


“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目前国内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哈尔滨市2015年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并在2017年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蝉联这一荣誉。2018年,哈尔滨市发生“8·25”重大火灾事故,被中央文明办从2019年1月起停止“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停牌一年多来,哈尔滨市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汲取经验教训,全面查摆剖析问题,一手狠抓问题整改,一手狠抓持续创建,全市动员、精准发力,全面提升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水平,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纳入到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文明委统筹协调、党政群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把创建靠民与创建惠民贯穿文明城市创建全过程,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文明城市创建永远在路上。复牌成功只是阶段性成果,不是终极化目的。创城需要常态化坚持,成果需要持续化巩固。哈尔滨将继续把创城工作与常态化疫情防控紧密结合起来,与环境整治、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改善民生等任务有机结合起来,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不断提升文明城市创建质量,努力实现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


阅读全文:http://www.harbin.gov.cn/art/2020/8/28/art_11277_9388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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