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城搜索

海口市: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制定奖惩机制

中城网2020-10-20 10:08:19

日前,海口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海口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为海口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单位制定了奖惩机制。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运维单位,将被暂停支付运维管理费,《办法》自2020年10月25日起施行。


根据《办法》,海口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构建以区政府为责任主体、镇政府为管理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运维单位为服务主体的 “五位一体”管理体系。明确各自运维职责,其中运维单位负责全市农村地区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和其他设施的运行维护;农户负责户内设施的运维。


在资金筹措与使用方面,海口建立“政府主导、村民主体、企业和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资金筹措机制,保障设施正常运行。


《办法》明确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内容和要求。运行维护单位应当建立运行维护的巡查巡检制度、安全防范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通过信息公开等方式,接受村民和媒体的监督。


在监督考核上,海口各区政府以定期考核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运行维护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农户对污水处理满意率将作为考核细则的重要考核内容。定期考核每年1次,在12月进行。


阅读全文:http://www.haikou.gov.cn/zfdt/hkyw/202010/t20201020_1541481.html



网友评论

暂无评论

发表评论

登录发表评论!

运营管理:北京中城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合作联系电话:010-62530116、18600196839
投稿邮箱:zhongchengwang2020@163.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备案 京ICP备20003710号-1

北京市公安局网站备案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318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