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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襄阳市保康县城管局史述海万承权:浅谈城市管理工作应从“小事”做起

中城网2014-01-08 10:14:00

城市管理工作搞好了,城市品味上去了。在多年的城市管理工作实践中使我们深深体会到,城市管理在社区工作中应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从小事着眼,从“小事”入手,积少成多,积小安为大安。 

一、正确处理“上”与“下”的关系,建立三级联动责任机制,筑牢“小阵地”。 这里所说的“上”、“下”关系,是针对城管委、城管局、社区城管办干部普遍不足,缓解城管人员不足状况,必须调动、依靠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建立起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层层把关的三级联动责任制,明确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城管办干部驻社区人员是直接责任人,社区城管干部是具体责任人,做到责权明确,向压力要动力,推行城管与社区警务室合并的“二合一”工作制,有效解决社区城管“稻草人”问题,使城管干部驻社区人员与社区民警拧成一股绳,把作为社区城管工作前沿阵地的城管办筑牢,达到“有室、有人、有制度、有成效”的工作目标,形成以城管为龙头、以警务室为纽带、为基础的防控网络,扎牢社区的前沿阵地。在工作中,我们根据面积大小和市民的多少,以一个社区设立一个城管办,要求驻社区城管干部每月在社区城管办工作5天以上,与警务室民警联合办公,共同开展城市管理工作工作,通过长期坚持,不仅快速提高了城管干部的综合素质,而且把大量的矛盾纠纷和小案件化解处理地更加及时和妥当,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 

二、正确处理“疏”与“堵”的关系,及时化解干群矛盾,清除“小隔阂”。 社区城管干部很多都是社区委员兼职,他们中的部分人因社区或执行某项工作时方式不当,形成干群矛盾,导致市民有怨言,干部有情绪,形成“小隔阂”。这种现象在当前社区中并不少见。作为城管干部不能简单地采取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打击处理的方式进行“堵”,更重要的是要采取积极措施进行“疏”。这就要求城管干部驻社区人员在工作中要贴近社区,贴近群众,化解干群矛盾,及时消除隔阂。为此,驻社区干部需要树立两个意识:一是要有对小事负责的意识。群众的事无小事,遇到邻里争执、经济纠纷、权益之争,干部要依据法律明辨是非,耐心调解,做通当事人双方的思想工作,不要因为构不案件就推给社区人员处理,使社区人员处于矛盾的焦点,激化干群对立情绪。二是要有超前意识。对在社区城管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要提前介入,及时提醒社区干部谨言慎行,严于律己;要主动深入群众,查清原因,加以正确疏导,消除疑团,疏通关系。只要方法得当,就能密切干群关系,排除不安定因素,收到良好地社会稳定效果。我们在处理占道、出店经营纠纷和化解民间矛盾时,都要求社区干部参加,并要求社区城管办干部首先拿出处理意见,而且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原则的情况下,尽量考虑社区城管办干部的意见。这样,不仅提高了社区城管办干部的工作积极性,锻炼了城管干部处理问题的能力,而且在群众中树立了社区城管干部的威信,密切了城管干部同群众之间关系。 

三、正确处理“主”与“辅”的关系,强化社区城管组织规范化建设,建好“小组织”。 社区城管组织虽小,但他是一支重要的城市管理重要力量。城管工作在很大程度上要依靠稳固的社区城管组织,只要社区城管组织作用发挥了,城管干部在处理社区城市管理工作时就更具有主动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就能有效地弥补因城管执法不足而出现的城管空档。实现社区城管组织规范化建设,需要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章立制,做到“三统一”,即建立统一的城管组织章程,统一的考核标准,统一的指挥调度制度。二是适时地开展一些社区城市管理活动,比如结合社区实际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等,社区城管办要做好环境卫生工作、小区的指导和检查监督;同时,城管办每年要选拔城管骨干分子参加体能、技能和技防方面的训练,培养他们的安全防护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本领,增强城管组织的实战能力。三是抓好“三会一课”,即驻社区人员与城管干部座谈交流会、驻社区人员向城管办通报城市管理状况通报会、城管办与社区人员不定期联谊会,以及为城管干部上法律法规培训课等。通过“三会一课”,及时为城管干部充电,提高城管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激发他们投身城市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四是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在组织形式、工资报酬、人员编制上给予政策扶持。每年都要对城管干部进行集中培训两次以上,使他们参与城市管理的能力逐步提高。同时,我们积极协调指导复杂的社区开展环境整治,并坚持带领和督导他们开展工作。 

四、正确处理“点”与“面”的关系,确保城市管理工作上台阶,用好“小教材”。 俗话说,抓住一点,影响一片。在社区城市管理工作中,驻社区干部要学会抓“点”,这个“点”既是干部日常工作中的难点,也是群众关心的热点,更是城管办在今后解决类似问题的基点。驻社区干部要将发生的那些有社会影响、有代表性和说服力的案件作为“小教材”,通过大张旗鼓地宣传,做到家喻户晓,震慑企图以身试法的危险分子,教育更多的群众分清是非,在整个社会面上起到启迪和教育作用。在社区有很多嗜酒者,喜欢酒后闹点儿小事、砸点儿小东西,当事人往往觉得这没什么了不起,然而很多案件就是这些看似很小的事情积攒而成的,给社区的社会治安造成隐患。 

以上这四种关系,多是社区城市管理工作中经常遇到却又非常容易忽略的。要正确处理好这四种关系,必须要求驻社区干部做到四点:城管执法工作要做个有心人,接待群众要做个热心人,体察民情要做个细心人,总结经验要做个操心人。社区复杂的城市管理决定了社区城管干部驻社区人员多功能的工作要求,而每个驻社区干部要真正担负起城市管理工作的重任,就只有在与群众息息相关的事情上时刻做一名有心人、热心人、细心人、操心人,勿以善小而不为,努力变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才能夯实社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基础。(局长史述海  局办公室主任万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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