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无锡滨湖区244座区管桥梁集体“上保险”
中城网2014-02-18 13:44:45
和谐城管网2014年2月18日消息 江苏省无锡滨湖区244座区管桥梁集体“上保险”。
为加强滨湖区区管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力度,进一步保障城市桥梁设施安全,日前,滨湖区城管局依法对区管桥梁设置桥梁安全保护区域,明确了保护区内的管理要求,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依据《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建设部118号令)和《无锡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文件规定,城市桥梁安全保护区域是指桥梁垂直投影面四周各“X米”范围的水域或陆域。根据桥梁级别的不同,保护区范围大小也不同。截至2013年底,滨湖区城市管理局管养城市桥梁共计244座,其中:Ⅰ类1座,安全保护区X=80米;Ⅱ类10座,安全保护区X=60米;III类81座,安全保护区X=50米;Ⅳ类136座,安全保护区X=40米;Ⅴ类16座,安全保护区X=30米。
在保护区范围内将严格禁止包括:占用桥面,在桥面停放车辆、试刹车、设摊;占用桥孔、明火作业;履带车、铁轮车直接上桥行驶,超重车辆擅自上桥行驶;利用桥梁设施进行牵拉、吊装等施工作业;在桥洞内设置建(构)筑物;等等在内的危害桥梁结构及正常通行安全的行为。同时,将对保护区内的工程性作业行为予以严格审核,严禁任何作业单位擅自在保护区内从事河道疏浚、挖掘取土、建筑打桩、地下管道顶进、爆破等工程性作业行为。确需在安全保护区域内从事作业的,需经原桥梁设计单位、专家等进行安全性、可行性论证,并经滨湖区城市管理局审批通过,方可施工。对违反规定的作业行为,滨湖区城市管理局将依据《无锡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予以处罚,造成城市桥梁损坏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据悉,随着滨湖区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辖区内桥梁的数量不断增加,各种损坏桥梁设施、侵占桥梁道路、影响桥梁安全的行为时有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桥梁功能的正常发挥,甚至危害桥梁的安全与健康,为此,政府部门每年都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对受损桥梁检测维修。
城管部门表示,安全保护区的设置无疑是为桥梁加设了“保险”,将从执法层面上对各种作业行为进行规范和制约,根本上对桥梁安全起到保护。滨湖区城管局也将根据城市建设情况,向社会实时更新公布新建桥梁保护区设置情况。同时,组织各养护单位严格按照保护区范围加强巡查,发现违规,及时上报,及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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