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荣获四川省第三届文明城市称号 城管局参与了部分创建工作
中城网2014-03-05 09:33:06
和谐城管网2014年3月5日四川巴中消息(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城镇管理局“和谐城管”宣传信息员 李琪琳)近日,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表扬第三届四川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社区)、文明单位的通报》,平昌县荣膺“四川省第三届文明城市”称号。
根据《四川省文明城市(区)、文明县城创建与管理暂行办法》和《四川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相关规定,四川省第三届文明城市综合运用了实地考察、问卷调查、材料审核、整体观察、听取汇报等多种测评方法和手段,共经过自测自评、自愿申报、资格审核、四川省主流媒体公示、四川省文明办委托第三方暗访、四川省文明委率队明查、问卷调查和网络调查、命名表彰前的“一票否决”事项的审定、四川省文明委全体会议的审议和省委省政府命名表彰等十个程序,每个程序都极为严苛和规范。
平昌县自2011年启动四川省第三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来,在平昌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组织带领下,县级各部门单位、相关乡镇的积极配合和全县群众的广泛参与下,全县将“创文”工作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一体规划、统筹部署、同步推进,坚持城乡“共建、共管、共创、共享”,用统筹城乡的理念和方法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城乡环境等“八大环境”均得到了明显改善和优化。创建过程中,我县针对省文明办对我县进行的《四川省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市文明办组织国家调查队巴中支队对我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调查和省文明办委托第三方对我县暗访中存在的问题专题研究、强力整改、持续攻坚,保证了相关指标达标。2013年10月,四川省文明办综合处刘建刚处长率队进行了明查并给予了我县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高度评价。
平昌县城管局参与了“文明城市”部分创建工作。
网友评论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