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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延吉市城管局多措并举有效规范房地产行业有序发展

中城网2014-04-10 09:26:55

 

和谐城管网2014年4月10日吉林省延吉市消息 (吉林省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谐城管”信息员 杨薇)吉林省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管局多措并举有效规范房地产行业有序发展

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进行执法监督管理部门,积极探索开发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多措并举促进了我市房地产行业规范、健康和有序发展,保障了广大群众合法权利和利益。

一是实行商业开发项目建设保证金制度。按照延边州城镇规划委员会的要求,延吉市已经出台《商业开发项目建设保证金暂行办法》,并发布实施。经延边州城镇规划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商业开发的住宅、非住宅建设项目,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的建设规模,缴纳项目建设保证金。

二是做好开发项目施工建设的基本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围挡。按照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开发项目土地征收后,施工建设前对施工现场进行围挡。公示规划审批定位图。按照城市管理相关要求,在施工建设出入口围挡的醒目位置公示规划审批定位图和通过州、市城镇规划委员会审核的建筑方案。做到施工现场出入口硬面化。按照城市管理相关要求,项目开工建设前,在施工建设出入口进行硬面化,同时,配备车辆清洗设备。管好工程车辆。按照城市管理相关要求,对工程车辆采取清洗、遮盖、密闭等措施,防止运输过程中,带泥、飞扬、散落,运到指定地点,做到安全运输,规范运输、环保运输。做到按照审批内容施工。1、按照城乡规划条例实施初始、二次验线,并提供《建设工程核验测量报告》;2、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内容进行建设,包括设计结构、层高、外墙色彩、楼顶造型以及外立面;3、开发项目需要变更设计方案的,需通过州、市城镇规划委员会核准,未批准之前不允许施工建设。

三是处理好管理和服务关系。转变执法理念。根据城市管理职责,我们将转变执法理念,对企业的要求变为企业的需求来管理和服务,改变以往重管理轻服务的现象,在服务中实现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具体服务措施。针对手续不全、不符合建设条件的建设项目不允许开工建设,同时,了解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早日开工建设。其中,针对手续齐全,符合开工条件的建设项目做以下服务:1、市执法局、规划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定期深入施工现场按照审批内容指导工作,做到安全施工、规范施工;2、定期走访企业,了解企业现实存在的困难,在职权范围内的予以尽快解决,不在职权范围内的协调解决;3、如果发现企业违规行为,将与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详细了解企业发生违规行为的原因和问题,及时加以解决,防止问题复杂化和增加处理难度。(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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