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城管局太湖城管中队对户外广告进行安全体检
中城网2014-06-19 17:07:42
和谐城管网2014年6月19日江苏省无锡市消息 梅雨来临,近日太湖街道城管中队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位于立信大道海岸城路口的工地围挡广告出现大量破损,在现场查看过程中发现支撑围挡广告的铁架子已经摇摇欲坠,支撑架已经基本锈蚀内部还流出恶心的黄色锈水,发现这一情况后城管队员立即联系了工地的相关责任人,要求尽快将广告设施进行修复。而在观山路、方庙路路等地区也都发现了户外广告破损残旧的现象。
据介绍,近期夏季降雨现象开始频发,为防止灾害性天气给市民生命财产带来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安全管理,及时防范和消除户外广告设施安全隐患,太湖街道城管部门开展了户外广告安全大检查,对存在破损、老化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进行排查。在排查过程中发现,不少户外广告设施在雨水冲刷和狂风肆虐下,不少都出现了破损现象,有的墙体广告甚至因为年久失修和安装不规范不稳固等原因在风雨的侵袭之下出现了松动、半脱落。而少数广告由于经营业主转移经营场所成为无主广告后,长期缺少人员修缮,在风雨磨砺下,广告主体结构很多已经陈旧不堪,广告框架也已经锈迹斑斑,而构建广告钢结构的零件更是出现了松动脱落现象。对此街道城管中队对存在破损、毁坏的广告设施(如工地围挡)及时通知当事人修补更替到位,对存在安全隐患广告设施则勒令责任人迅速拆除整改到位,以确保户外广告设施正常安全使用。不过在此过程中城管队员发现少数广告设置的当事人对明明已经破损或严重老化的户外广告却并不愿意承担修复的义务,常常已没有人手、无作业工具为由拒绝履行广告修复职责,对此太湖中队城管队员已经对存在广告破损的当事人和单位发放了自查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拆除破损广告并修复,逾期不履行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对于拒绝履行拆除修复义务的部分,城管部门介绍,根据新市容条例的相关规定,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者应当定期进行日常维护和安全检查;对陈旧、残缺、锈蚀等影响市容的,应当予以修复。而对未及时修复陈旧、残缺、锈蚀等影响市容的户外广告设施,在限定修复期内不修复的,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强制拆除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并可以处以最高五千元的罚款。(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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