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开展马路摊点集中整治 无经营场所一律取缔
中城网2014-09-04 15:40:54
和谐城管网消息 据淄博晚报报道(记者许莲 通讯员张营) 今后,没有固定经营场所,随意占用城市公共空间的马路摊点将一律取缔,有固定店铺的经营业户一律进店经营。这是张店区城管执法局新印发的《张店区马路摊点集中整治实施方案》(下简称《整治方案》)中明确要求的。
记者9月2日获悉,即日起至9月底,城管部门将对中心城区各类马路摊点进行集中整治。“马路摊点大体可分为三类:其一是农贸市场周边,比如丽景苑市场、洪沟路市场等,这类市场周边有不少摊点摆到了市场外面的马路上;其二是店外经营,一些业户本身有店,但店面很小,就随意占用城市道路进行店外加工、汽车修理等;其三是零星马路摊点,比如有人骑电动车停在路边卖小饰品,多见于理工大北门、人民公园周围,这类流动商贩占多数,由于机动性强,经常跟城管队员打游击,问题容易反弹,是治理的重点和难点。”张店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一科科长赵洪海说。
根据《整治方案》,此次行动的整治标准为:没有固定经营场所,随意占用城市公共空间的马路摊点一律取缔,有固定店铺的经营业户一律进店经营;严禁挪用、破坏市政和环卫设施,不得占用或损坏园林绿地;严禁私自搭建棚亭、摆放各类落地灯箱广告等;销售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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