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省延吉市强化四项措施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
中城网2014-09-16 17:26:54
和谐城管网消息 据吉林新闻网报道
一是制定管理标准。在市容市貌管理工作中,按照“分类管理,疏堵结合”的原则,将管理区域街路分为一类道路(严管街)、二类道路(规范街)和三类道路(疏导街)。一类道路严格按照无乱占乱建、无乱泼乱倒、无乱停乱放、无乱贴乱画、无乱吊乱挂、无占道经营、无乱堆乱放、无遗漏抛洒、无店外经营、无流动摊点管理。二类道路和三类道路的管理标准是在确保路段市容整洁和市民正常生活秩序基本良好的前提下,合理设置便民服务摊点。在规划执法监察工作中,从岗位责任落实、日常巡查、工程监管、违法建设制止、违法建设查处、案件办理、监管情况报告、举报投诉处理等八个方面,分别建立了工作制度,并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多项管理标准的制定,使城管执法工作更加规范、明晰、有序。
二是建立管理台账。一是对管理区域内所有的建设工程建立台账。每一个建设工程从动工开始,即纳入规划执法巡查监管范围,执法人员跟踪检查,动态监管,每日记录巡查日志,每周进行汇总小结,每月上报《建设工程监管情况登记表》和《违法建设处理情况登记表》。确保了合法建设有“一书四证”,违法建设有取证资料及执法案卷,做到了建设工程底子清、情况明、资料全。二是建立档案。与沿街单位、商铺逐户签订“门前四包”责任书,建立了电子档案,为日常管理奠定了基础。
三是落实日常监管。在市容环境方面,实施定人、定岗、定责、定路段、定标准、定奖惩的工作机制,全覆盖监管、全天候巡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快速处理,纠正处罚并重,逐步实现了市容管理的常态化。在规划执法方面,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盯死看牢”的巡查监管工作机制,实行“日巡查、日发现、日报告”及“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的工作制度,确保了违法建设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在督查考核方面,实行日检查、周反馈、月兑现的督查考核奖惩机制,建立了执法人员“点”上执勤、大队中队“线”上巡查、分管领导及督查人员“面”上督查的三级监管体制,实现了督查考核的经常化。
四是推出了网格化管理模式。结合延吉市实际,按要求出台了《延吉市城市管理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内容,在延吉市中心城区共划分7个城市管理单元网格,每个单元网格明确一个牵头责任部门,作为单元网格的网格长(路长、街长),负责单元网格内各项城市管理任务的督促落实以及相关协调工作。相关涉城市管理单位人员为该网格的组成人员,在责任单位的领导下实行集中管理、联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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