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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城管执法局三措施严厉查处销售“孔明灯”

中城网2015-03-04 16:53:56

和谐城管网2015年3月4日山东省济宁市消息(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谐城管”信息员代存雪、卜玉洁、李政元宵节临近,不少市民采购“孔明灯”燃放庆祝。为保障群众度过安定、祥和的节日,消除“孔明灯”带来的安全隐患,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金乡县执法局迅速采取措施,开展查处销售“孔明灯”专项整治活动。

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利用晨点名时间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集中部署,讲明燃放“孔明灯”的隐患,提高执法人员警惕意识。各行政执法大队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划分区域,定人定岗,加大日常巡查范围及错时执法力度,重点加强对商业区、休闲场所的巡查力度。

迅速行动,严厉查处。各执法大队立即开展行动,在公园、体委广场、金水湖等孔明灯集中销售和燃放场所展开专项整治,彻底排查销售、燃放孔明灯行为,对销售“孔明灯”的场所和摊位依法取缔,没收未销售的“孔明灯”。截至目前共查处销售“孔明灯”摊点8处,没收“孔明灯”400余个。

加强教育,提高意识。县有关部门通过电视媒体发布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公告,提高人民群众对“孔明灯”危险性和危害性的认识。执法人员在查处的同时,对违法销售孔明灯的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向摊主宣讲燃放“孔明灯”的危害,对正在燃放孔明灯的市民进行了规劝及安全教育,从源头上遏制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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