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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城管局为173座区管桥梁设立保护区公示牌

中城网2015-07-03 14:26:25

和谐城管网201573日江苏省无锡市消息(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城市管理局“和谐城管”信息员刘磊近日,有市民发现,在滨湖区的不少桥梁两头都竖起了“城市桥梁安全保护区”公示牌,这是做什么用的呢?

随着滨湖区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辖区内桥梁的数量不断增加,各种损坏桥梁设施、侵占桥梁道路、影响桥梁安全的行为时有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桥梁功能的正常发挥,甚至危害桥梁的安全与健康,政府部门每年都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对受损桥梁检测维修。为进一步保障城市桥梁设施安全,滨湖城管部门在全市率先制作了桥梁安全保护区公示牌,为的就是告知市民,在桥梁周围哪些行为做不得。

在金水路与经贸路路口附近的竞秀桥边,一块公示牌竖立在路边绿化带内,黄色的底板在绿化丛中显得格外明显。公示牌上用黑色直线代表了桥梁,醒目的红线将保护区范围包围起来,辅以数字尺寸标示,使人一目了然。文字部分则清晰的说明了保护区范围内的禁止事项。“同样的公示牌在滨湖区范围内共有346块,范围覆盖了全部区管桥梁”,滨湖城管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其实,早在2013年,滨湖城管部门就依法为区管桥梁画设了保护区。根据桥梁级别的不同,保护区大小也有所不同。截至目前,滨湖区城市管理局管养城市桥梁共计173座,其中Ⅰ类2座,Ⅱ类6座,III53座,Ⅳ类100座,Ⅴ类12座,安全保护区分别为80米、60米、50米、40米和30米。在保护区范围内,不仅严格禁止占用桥面、桥孔、明火作业等,也不得利用桥梁设施进行牵拉、吊装等施工作业,更严禁任何作业单位擅自在保护区内从事河道疏浚、挖掘取土、建筑打桩、地下管道顶进、爆破等工程性作业行为。确需在安全保护区域内从事作业的,需经原桥梁设计单位、专家等进行安全性、可行性论证,并经滨湖区城管部门审批通过后,才可以动工。对违反规定的作业行为,滨湖城管执法部门将予以处罚,造成城市桥梁损坏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2013年设立桥梁保护区之初,我们主要通过门户网站和媒体报道向市民介绍了相关情况”,然而,由于信息传播条件限制,依然有不少市民并不知道安全区的存在,诸如桥洞下焚烧垃圾等违规现象时有发生。为了进一步使广大市民更为直观的了解桥梁保护知识,自6月初,滨湖城管部门开始建立“保护区公示牌”,公示牌明确了具体桥梁的保护范围,以及区城管局的监管责任,“如果市民有发现在保护区范围内的作业行为,即可向滨湖城管部门反映,城管部门会第一时间对作业行为的合法性予以确认”。

滨湖区城管局表示,安全保护区公示牌的设置无疑是为桥梁保护工作又增设了一份“保险”。城管部门也将根据城市桥梁建设情况,做好公示牌的维护和变更工作。同时,也欢迎广大市民及时提供线索,共同保护好公共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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