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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安市城管执法局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中城网2015-07-07 10:24:58

和谐城管网201577日四川省广安市消息(四川省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谐城管”信息员王欢“我宣布现在正式开庭!”伴随着法官铿锵有力的声音,73日上午,被告人李某某盗窃摩托车一案在四川省邻水县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审判,当庭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7个月、罚金2000元。四川省广安市城管执法局与邻水县人民法院组织邻水二中60余名高中一年级学生到庭旁听学习,共同开展“两深入、四同、一带头、三促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年仅20岁的被告人李某某,家庭条件艰苦,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学习摩托车修理技术的门路,却将刚学到手仍十分生硬的修车技术用于盗窃当中,走上犯罪的道路,全家脱贫致富的希望瞬间变成邻里街谈巷议的笑柄,可悲可叹,发人深省。庭审中,李某某主动认识错误,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悔不当初。在庭审最后的亲人见面过程中,年近70岁的李某父亲声泪并下,不善言辞的他一个劲的重复:“儿啦,进去过后你要好好改造,出来后重新做人……”一通交代过后,李某某早已泣不成声,泪流满面。此情此景,到场人员尤其是旁听学生,无不深受感触,悄然落泪。

庭审结束后,法庭审判长就庭审中涉及的“盗窃罪”,结合同学们身边常常发生盗窃行为,从盗窃罪的认定标准、构成要件、量刑标准以及处罚方式等相关知识进行了详细解释;并借此机会告诫大家要引以为戒,好好学习,并将学习的知识用在造福社会上来,不要像李某某一样因一时贪欲利用所学危害社会。随后,法院刑庭熊小芸庭长为结合发生身边的真实案例,从哥们义气、随意交友、轻信他人等广大青少年共性出发,告诫广大青少年要遵章守纪,不断学习国家法律法规,提高自身修养,避免成为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要谨慎交友,不贪小便宜,不单独跟陌生人见面,提高自身安全意识,避免成为“被害人”。 整个庭审活动井然有序,在场的师生一致表示,庄严的法庭加上真实的案例,给人以深深的震撼,让人受益匪浅,希望以后能多参加这样的活动。

最后,广安市城管执法局与邻水县人民法院团组织干部就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进行了座谈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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