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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城管局查处路边“人体广告牌”

中城网2015-09-11 10:20:40

和谐城管网2015911日江苏省无锡市消息(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城市管理局“和谐城管”信息员刘磊“买奔驰上中升星辉”,在太湖街道贡湖大道与周新路的路口,数名男女正手持广告牌穿梭在车流当中,并向过往的车辆和行人展示手中的广告牌,由于这样的流动人体广告牌在路中央十分醒目,一度引起了不少过往市民的注意。近日一广告公司违法在马路上进行流动广告宣传被巡查至此的城管队员取缔。

910,太湖街道城管部门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位于贡湖大道和周新路路口的绿化隔离带附近出现了三块大型的广告牌,在城管部门准备下车取缔时忽然惊讶的发现,这三块广告牌居然是流动的,广告牌并非固定在绿化带内,也无支架支撑,而是有人在隐藏在广告牌背后充当了广告支架,成为了三块“别出心裁”的人体流动广告牌,而在发现城管队员靠近后,几块流动人体广告牌迅速撤离了绿化带,不过在城管队员驱车离开后,这三块流动广告牌又再次来到了路口,并向过往的车辆和行人进行广告展示。随即太湖街道城管中队队员立即组织人员对该处流动广告牌进行了取缔,在取缔过程中发现,这几名充当流动广告牌宣传人员都都是受托于一家广告公司,轮流在几个车流人流较为密集的主要路口充当“人体广告牌”,主要宣传内容是附近的一家汽车4S店。

据城管部门介绍,这家汽车4S店曾经在中央绿化带中设置过花架广告,后来被城管部门拆除,估计是怕被城管部门取缔,因此想出来这个流动人体广告的主意。由于这些人员设置流动广告的位置在快慢车道中间,过往的机动车辆很多,而且有时还会进入快车道向车主进行广告展示,因此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现场城管队员对在场的举牌人员进行了宣传教育,在主要交通道路拦客做广告宣传本身不安全,同时根据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不得擅自发放商业广告。在城管队员的劝说下,举牌人员离开了现场。

据城管队员表示,一些广告公司在承揽了广告发布任务后,不是去审批部门办理广告的申报手续,而是通过各种打擦边球的方式来进行宣传,在路口散发宣传单被管理部门阻止后,就通过汽车巡游、自行车巡游、人体举牌巡游的方式来进行产品宣传,类似现象以发布房产广告的类别居多,期间城管部门也曾经在立信大道、高浪路、观山路等多条主次干道沿线查获过类似的人体流动广告,与传统的固定广告相比,流动人体广告牌的发布形式新颖,比较引人注目,同时广告举牌人员能够随时移动平时很难被城管部门查获,而且还能够节省广告发布费用,只需要支付广告举牌人员的人工费,特别是广告公司省去了审批的环节,而即便被收缴,广告公司损失也不大,因此在一些需要进行临时广告宣传的领域很多都采取了类似的流动宣传的方式。而对于类似的流动广告由于目前为止法律法规对上述行为还没有规定具体的罚则,城管部门发现类似情况只能以宣传、教育、劝阻的方式予以制止。(秦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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