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与经营业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
中城网2019-05-20 10:02:30
和谐城管网2019年5月20日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消息(潍坊市昌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谐城管”信息员毛瑞金、刘晶)自5月13号开始,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县城区的经营业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明确综合执法局和经营业户的职责,共同参与城市管理,共建整洁有序、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
“门前三包”要求经营业户包门前卫生、包门前绿化、包门前秩序,主动拒绝乱摆乱占、乱扔乱倒、乱扯乱挂等城市“十乱”行为,并督促引导顾客自觉遵守城市管理规定。对自己店前出现的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要进行劝导和制止,制止不了的,及时向县综合执法局举报。
为了保证效果,昌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动80名执法人员,逐个门店与负责人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讲解责任书的详细内容,督促经营业户对照“三包”规定,清理责任区内的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扯乱挂等行为,来一次市容环境的全面整治,让城市环境更加整洁有序。截至目前,已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近5000份,清理乱贴乱画、店外杂物等2000余处。
包卫生。不乱扔垃圾、泼污水,生活垃圾全部袋装并放入垃圾箱,及时清扫门前垃圾,保持门前清洁卫生;保持建筑物外立面的整洁美观,禁止在窗户、橱窗、门框等乱贴乱画、乱扯乱挂;遵循“一店一牌”要求,门店招牌按审批要求设置,美观完好、文字规范;装修垃圾及时联系专业运输公司清运;不将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倒入排水管道(雨水篦子),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业户按照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保持正常使用,定期维护、清洗,油烟达标排放;不在城区内焚烧树枝、落叶、垃圾,不露天烧烤食品。
包绿化。保护门前绿化带内花草树木,禁止向绿化带内倾倒垃圾废物、污水,禁止在树木上扯绳吊挂、晾晒物品等,禁止踩踏和占用绿地,劝阻向绿化带内乱扔废物和践踏绿地等行为。
包秩序。做好门前车辆停放的监督管理,机动车、非机动车各自在划定的停车位内按照导向箭头顺向有序停放,不利用反光锥、杂物、非机动车等占用公共停车位;以门框为界,店外不摆放商品和拖把、笤帚、砖头、石块等杂物,不设置太阳伞和雨(阳)篷,无侵占、损坏市政公用设施现象,无乱挖城市道路、乱搭乱建棚厦等现象;不利用小喇叭等高噪声的方式招揽顾客;不擅自设置上车坡道;废弃的车辆及时进行处理,杜绝“僵尸车”。
昌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提醒:经营业户要按照责任书规定的内容,做好责任区域内的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齐抓共管;广大市民也要遵守城市管理规定,共同营造整洁有序、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让大家生活得更舒心、更方便、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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