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城搜索

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查违规护群众保安全

中城网2019-11-14 15:35:01

和谐城管网20191114日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消息(潍坊市昌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谐城管”信息员毛瑞金、刘晶今年以来,山东省昌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把安全生产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组建了安全科,专职负责本局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同时,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巡查检查力度,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力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拆除锈蚀破损的楼顶广告。陈旧破损的户外广告牌匾就像是吊在群众头顶的“定时炸弹”,一风刮过可能就会掉落,对过往的行人、车辆来说是重大的安全隐患。为了彻底消除这些安全隐患,昌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各执法中队对辖区内的大型户外广告及楼顶广告牌匾逐一进行排查,将所有户外广告及牌匾登记在册,陈旧破损的、未经审批的、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及牌匾,责成所有人立即进行拆除;在审批期限内且未发现安全问题的,责成所有人进一步维修加固,并签订《户外广告质量安全承诺书》,每月定期对广告结构组件实施检查,加紧加固锣丝锣帽,并定期对广告牌的用电设施、线路进行检查、检修,做好防火处理,确保用电安全,消除火灾隐患。今年以来,共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楼顶广告、破损的大型户外广告2000多平方米。

切实抓好建筑垃圾运输监管。以前,昌乐县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管理不规范,运输车辆多为淘汰的报废车辆,脱审严重,违章行驶多发,运输过程中建筑垃圾掉落时有发生,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针对这些问题,昌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原有老旧渣土运输车全部取缔,并召集运输企业开会研究,邀请运输企业现场竞价,采取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模式,新购置了82辆全密封的新型环保运输车,购置时充分考虑小区装修垃圾、零散垃圾的运输需求,引进了15辆可以自由出入地下停车场、小区等狭窄区域的小型环保运输车,实现了垃圾环保运输全覆盖。新购置的车辆必须证照、保险齐全,驾驶员持证上岗;运输过程中,要求所有车辆必须全程密闭,杜绝建筑垃圾沿途掉落这一重大安全隐患;督促运输企业健全规章制度,教育驾驶员严格遵守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建立针对运输企业的监管制度,违法违章多的运输公司黄牌警告,直至清除出建筑垃圾运输行业。同时,针对建筑垃圾无处可去的问题,在多方研究考察的基础上,联合相关部门和属地街道,利用原县瓦厂地块建设了标准化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城区所有的建筑垃圾全部运往消纳场收纳;执法队员加强与拆迁工地、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对接,利用GPS定位、加强巡查、蹲点守候等办法,对建筑垃圾运输从源头到消纳场全程监控,发现违法行为立即查处,依法处罚,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的沿途掉落、乱拉乱跑、超载超速等安全隐患得到较好地解决。

严查擅自驶入城区的超重车辆。超重车辆擅自进入城区行驶,碾压城市道路,增加城市的尾气排放和扬尘污染,给群众生命财产和市政公用设施带来重大安全隐患,昌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查擅自驶入城区的超重车辆。一是配强工作力量。成立两个综合执法中队,专门负责擅自驶入城区超重车辆的查处。每个中队配备执法人员10人,执法车两部。二是科学确定工作时间。执法中队根据超重车辆多在夜间行驶的实际,采取反时上班的办法,在夜间、中午等时间段,运用蹲点守候和车载巡查相结合的办法,对擅自驶入城区的超重车辆进行查处。今年以来,共查处超重车辆700余辆。三是依法推进首阳山路禁行。根据广大市民要求,按照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县公安局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决定从11月1日开始,在县城首阳山路(原S224d大沂线)宝通街到新城街段实行禁限行,公开发布了《关于对首阳山路新城街至宝通街路段实行货车禁限行管理的通告》,通过报纸、电视、网站、贴吧、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大力度全方位广泛宣传,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11月1日早上开始,昌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四个执法中队、40余名执法人员会同县交警大队民警错时值班,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办法,24小时在岗执勤,对擅自驶入首阳山路的的大货车进行劝导,告知其走规定的道路,不听劝阻的,依法进行查处。目前,昌乐县城首阳山路已基本没有大货车驶入,群众的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严厉打击燃气违法行为。随着燃气的普及和发展,燃气安全成为安全生产非常重要的一环。昌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充分履行职责,在全县范围内全面细致排查,对违反法律规定的倒灌燃气、非法经营燃气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是筑牢安全生产意识。召开全县14家液化气经营站点负责人会议,组织进一步学习燃气方面的法律法规,签署《安全生产承诺书》,督促燃气经营业户从思想深处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坚决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二是细致排查安全隐患。对全县范围内的燃气经营行为进行全面的梳理、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建立台账,不间断的“回头看”,过“筛子”,确保整改到位,堵死安全漏洞。三是严厉查处燃气违法行为。在大力度宣传的基础上,通过大密度巡查、发动群众举报、蹲点检查等方式办法,对未取得经营许可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给超期未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钢瓶充装燃气、用钢瓶相互倒灌燃气等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今年以来,已查处违法行为20多起,极大地消除了安全隐患。

网友评论

暂无评论

发表评论

登录发表评论!

运营管理:北京中城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合作联系电话:010-62530116、18600196839
投稿邮箱:zhongchengwang2020@163.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备案 京ICP备20003710号-1

北京市公安局网站备案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318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