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建筑报:宜居城市即将走出“雾里看花”
中城网2007-05-14 22:20:26
中华建筑报 记者 李卫卫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随着国家编制的首个宜居城市评价标准——《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指标体系》开始在互联网上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宜居城市”的话题又一次卷土重来。
而对于这个刚刚公布的新标准的评价也不断涌现,称赞者认为它为各种商业机构进行的宜居城市评选戴上了“紧箍咒”,再不能让他们由着性子来,还能对公众已经被扰乱的有关宜居城市的价值判断正本清源,可谓是好处多多;而反对者却认为宜居本身就是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情,不可能用一个统一的标准加以框定,这样的一个标准根本就没有存在的必要。有些人甚至担心出台这样的标准可能会形成一种垄断,成为政府行政审批的一道新门槛,被一些人利用成为权力寻租的新载体。
宜居城市评价标准制定的意义究竟何在?相对于商业组织和调查公司所采用的评选指标,这一科学评价指标体系能不能做到科学评测?这个标准会不会用来炮制官方的权威宜居排行榜?
就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负责此项研究的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宜居城市”课题组组长罗亚蒙。
国标立项
针对社会上一些认为宜居评价标准没有必要的观点。罗亚蒙认为这是因为那些人将宜居城市评价标准研究错误地归入社会科学的范畴。其实宜居城市评价体系作为指导城市建设的参照标准,应该归入技术科学的范围。而作为一门技术科学就需要有一定的技术标准加以规范和量化。城市建设是实践性很强的活动,在具体的操作中必须有一套科学的技术标准来保障它的实施。建设宜居城市更需要明确城市的软硬环境,只有达到了相应的技术指标才能称得上宜居。否则没有目的性的盲目建设将有可能在宜居建设的道路上渐行渐远。
罗亚蒙介绍说,去年7月国务院将建设宜居城市列入各地规划建设的重要内容。但是因为没有一套科学的评价标准,导致各地在宜居城市的规划、建设、管理等实践中没有参照,缺乏科学的指导,为此,建设部专门立项研究。将出台的评价体系可以说为宜居城市建设设立了一个标杆,各地可按照实际进展情况参照执行、建设。
指标量化
罗亚蒙说,这套评价体系从社会文明度、经济富裕度、环境优美度、资源承载度、生活便宜度、公共安全度这6个方面来设定“宜居城市”的评价标准和计分办法。每个方面又包括若干子项和指标,如环境优美度中包括生态环境、人文环境、城市景观等三个子项,而生态环境子项又包括空气质量、城市绿化覆盖率等10个指标。这其中包含的所有的评价指标所涉及到的每一个量化数据都是专家组通过科学论证后结合中国国情确定的。
这套评价体系中的某些项目还采用正指标和负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对于正指标,在达到一定的标准后就可以加分;而对于负指标来说,一旦超出规定标准就要扣除相应的分数。另外,每一项评价所涉及到的具体指标在经过论证后都有一个标准。每个标准的确定都有一个底线。像环境优美度大项中的诸如空气、淡水质量等指标就是以人们能够健康、方便地生活为底线的。总体上来说,评价标准的科学性可以得到保障。
正本清源
罗亚蒙认为一些商业机构搞的排行榜都是不科学的,这些人的目的只是挣钱。而现在这份正在征求意见的评价体系即使在通过建设部验收成为规范之后,官方机构也不会依此来进行任何形式的宜居城市排名活动,只是作为文件将其下发到各个地方,让各地方参照这个标准开展宜居城市建设。
从2005年1月国务院在批复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文件中首次提出“宜居城市”的概念,到同年7月国家将其作为城市规划的重要内容,再到全国100多个城市纷纷提出建设“宜居城市”的目标,宜居城市已经成为城市建设的热门词汇,席卷全国的宜居城市建设浪潮正在风起云涌。罗亚蒙指出,此时,《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指标体系》的编制显得尤为重要,评价体系的确立意味着我国的“宜居城市”评价从无到有步入科学轨道。
罗亚蒙希望能有更多的公众参与到这次公开征询意见的活动中,以便使这套关系众多普通人居住环境改善的评价体系更加完善。本报记者 李卫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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