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赣州市:着力打造生态宜居城市
中城网2010-03-15 09:01:19
人民城市网2010年3月15日江西赣州消息 据《江西日报》(记者 梁健)报道,2010年3月10日,记者走进全南县中寨乡罗坊村,满目的桉树林郁郁葱葱,犹如一片绿色海洋。随行的当地干部告诉记者,罗坊村土地贫瘠,原来造林成活率较低,由于该村在有关专家帮助下采用新技术培育耐寒丰产的桉树,终于获得成功。这是赣州树立“绿色施政”理念,着力打造一流生态环境品牌的一个缩影。大规模的植树造林,“生态立市”战略的稳步推进,使生态城市、宜居城市成为赣州闪亮的新名片,已荣获国家园林城市、全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魅力城市等称号。
为实现“一流的水质、一流的空气、一流的生态环境”的目标,赣州市创新推进林业生态恢复工程和保护森林资源工程,对境内主要河岸外第一层主山脊内所有林木全部实行封育,加强阔叶林为主的水土涵养林建设,采取人工造林、低产林改造等综合措施,逐步建立景观特色鲜明的绿色生态支持体系。同时,赣州市全面推进水环境整治工程、矿区植被恢复工程、绿色新农村建设工程等10余项生态工程,全方位推进绿色生态赣州建设。为进一步拓宽造林绿化投融资渠道,赣州市创新组建市林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筹资1亿余元推动全市绿化建设。据悉,仅2009年,赣州市“一大四小”工程完成造林绿化面积129万亩。2010年,赣州市自我加压,将省政府下达的58.48万亩植树任务增至133.61万亩。目前,赣州市饮用水源水质、江河断面水质和城市空气质量保持优良,全市森林覆盖率达74.2%。
赣州市还树立“绿色施政”理念,将生态保护要求纳入政府决策、规划和管理的各个环节。赣州市建立健全生态考核制度,对没有完成生态环境保护任务的地方、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取消当年评优创先资格;对因决策失误或监管不力造成重大环境事故、严重干扰正常环境执法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此外,赣州市把生态建设资金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重点保证城乡环境基础设施、重要生态功能区等社会公益型生态项目建设资金的投入。据悉,2009年,赣州市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利税分别同比增长78.72%、88.17%和70.1%,而万元GDP能耗和工业增加值能耗分别降低4.2%和7.5%。截至目前,赣州市累计拒绝环保不达标、不利于生态环境的工业项目20多个,涉及外来投资33.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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