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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居城市 | 江西省宜春市:荣登“中国宜居城市榜”

中城网2010-04-20 09:33:32

中城国建人民城市网2010年4月20日江西宜春消息 据《宜春新闻网》(记者 吴剑)报道,中国城市国际协会推介“中国宜居城市”授牌仪式在宜举行,谢茹、何祚庥、任桃英、杨晓宁、周亚夫等出席授牌仪式,谢亦森主持,罗亚蒙授牌,龚建华接牌。


2010年4月9日晚,中国城市国际协会推介“中国宜居城市”授牌仪式在市体育中心体育场内举行。宜春市市委书记谢亦森主持仪式,市委副书记、市长龚建华从中国城市国际协会会长、宜居城市(中国)研究中心主任罗亚蒙手中接过中国城市国际协会推介牌匾。这标志着我市已经荣登“中国宜居城市榜”。


宜春市副省长谢茹、中国科学院院士何祚庥、中国企业联合会执行副会长冯并、科技部高新司副司长张志宏、省科技厅厅长王海,任桃英、杨晓宁、周亚夫等市四套班子领导出席仪式。


罗亚蒙在仪式上宣读中国城市国际协会推介公告时指出,《江西省宜春市宜居城市规划建设实践研究报告》已经通过专家评审验收,决定推介“中国宜居城市”江西省宜春市,感召海内外投资者、旅游者、置业者来到宜春投资、旅游、置业。


近年来,中心城区确定以生态园林城市建设为重点,并针对市民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着力推进各项建设,努力提升城市宜居水准。针对宜居城市“六度”及综合评价否定条件七大评价体系,宜春市将涉及的近30个单项、80多个具体指标逐一分解、梳理,并根据具体内容分别设置不同的六个专业工作机构,逐条逐项地落实到具体工作中。目前,中心城拥有 9个公园、10个广场、37个小游园,500米辐射半径内均有市民可休憩之处;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 41.45%、 39.16%、13.50平方米;城区道路224.51公里,人均拥有道路面积18.19平方米,率先在全省实现了主干道无障碍化;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100%,河段全年水质达标率100%,空气质量二级以上标准的年天数达到 365天。在有关评定体系中,中心城区宜居指数为83.82分。


国家发改委、国家工信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中国电动车辆专业委员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有关领导,省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以及新余市、萍乡市、抚州市有关领导出席了授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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